二审答辩状

时刻:2023-04-10 17:57:59 答辩状 我要投稿

二审答辩状范文

  答辩状对呵护被告人的正当正当权益具有不容轻忽的意义。在此刻社会,良多没法息争的工作都需要经由过程法庭判决,开庭前城市预先预备好答辩状,下面是小编精心清理的二审答辩状范文,但愿对巨匠有所辅佐。

二审答辩状范文

二审答辩状范文1

  答辩人(原审原告):AAA,男,19XX年X月4X日出生避世,汉族,北京市顺义区ggg村村平易近,现住该村。

  答辩人就原审被告ggg村平易近委员会上诉一案提出答辩以下:

  1、针对上诉人提出的第一项“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是在从事雇佣勾傍边受伤的证据不足,且与事实不符”,答辩以下:

  首先,上诉人称“被上诉人不是在上班时刻,从事雇佣勾那时受的伤”较着与证据及事实不符。

  答辩人在村中是农场小组长并担负村管水小组长,负责卫生、水电、管道等工作,根底上是全天24小时工作,任甚么时辰辰,只要村中的水电、管道等出了问题,必需马上解决。而且在与上诉人签定的《后勤工资轨制和谈书》中商定,答辩人保证天天上班,不离农场。根柢不是上诉人所说的固定工作时刻,下战书上班时刻是十四点。

  此外一方面,上诉人所述的“遵循证人ccc的证言,被上诉人到农场后并没有从事与雇佣相关的工作,而是在农场床上睡觉”,美尽是断章取义。上诉人完全疏忽证人ccc午时12点给答辩人打电话要求修理自来水的事实、ddd证其实13:20摆布,答辩人已不在床上事实、证人EEE证实13:50,看到答辩人躺在农场的院子里的事实、和证人EEE、ddd、FFF将抬到屋内的事实。

  其次,关于ccc证言,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并没有在审理过程中对二者操作的电话调取电信部门相关通话记实来左证证人ccc证言的真实性”,上诉人的此番言语美尽是一法盲的真实闪现,遵循平易近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上诉人理当供给相关的证据来反证答辩人的证人证言,不能把举证责任推给法院。同时,上诉人也根柢不懂平易近事诉讼中事实认定的“高度盖然性”理论,法院查核的是双方当事人供给证据的证实力的巨细,只要一方当事人供给的证据的证实力除夜于对方,法院便可以遵循证实力除夜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

  再次,法官断案是可以遵循经验律例来认定案件事实的。遵循《最高院关于平易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划定》第9条划定,遵循法令划定或已知事实和泛泛糊口经验律例,能推定出的此外一事实,当事人不必举证证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xx的除外。第64条划定,审讯人员理当遵循法定法度楷模,周全、客不美不美观地审核证据,按照法令的划定,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应用逻辑推理和泛泛糊口经验,对质据有没有证实力和证实力巨细自力进行剖断。这是从法令上划定了法官可以应用逻辑推理和经验律例进行案件事实认定。所以,上诉人在上诉状中称“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致伤的启事未进行相关审查和体味,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气象下凭主不美不美观揣度认定被上诉人是在从事雇佣勾傍边遭到的危险较着证据不足”是站不住脚的。相反,一审法院恰是在综合全案证据的根底上,得出的合适逻辑推理和泛泛糊口经验的事实功能。

  2、针对上诉人的`第二项上诉出处,答辩以下:一审法院采信剖断述嗣魅正当,判决内容切确

  首先,关于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法医考验剖断局所出具的剖断问题,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法医考验剖断所是北京市顺义区法病院司法剖断所的前身,具有剖断天资,获得北京市司法局的核准后理当以北京市顺义区法病院司法剖断所的名义出具剖断陈述。

  此外一方面,假定上诉人对一审的剖断陈述有异议,完全可以在一审法度楷模中申请从头剖断。上诉人未在一审法度楷模中提出从头剖断申请,视为抛却申请从头剖断的权力。一审法院采信剖断陈述,完全合适法令划定。上诉人不能经由过程二审法度楷模来,填补一审法度楷模中抛却的权力。

  鉴于以上气象,一审法院采信剖断述嗣魅正当,判决内容计较切确。

  3、针对上诉人的第三项上诉出处答辩以下:一审法院合用法令切确

  首先,只若是雇员在从事雇佣勾傍边遭到的危险,雇主就理当抵偿责任。本案中,答辩人在从事雇佣的勾傍边(为村平易近ccc修理自来水,去拿工具过程中),且在雇佣勾当的地址(农场),发生的危险功能,所以作为雇主的上诉人理当承担抵偿责任。

  其次,平易近事抵偿的“填补”原则,只是一般的平易近事原则,针对个案应具体分化。本案中,合作医疗与本案的抵偿责任并不是统一法令关系,同时答辩人插手合作医疗是答辩人的小我步履,是答辩人在缴纳保险费后的对价步履。不能因为答辩人小我的交保险费获得的权力来减轻上诉人的抵偿责任。

  再次,遵循《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于必定平易近事侵权精神损害抵偿若干问题的注释》第十条划定,侵权人的错误不是独一的必定精神损害的前提,而且存在除外条目,即法令还有划定,不以侵权人有错误来必定平易近事抵偿责任的,人平易近法院必定精神抵偿数额时,不应考虑侵权人的错误。一审法院恰是遵循本条划定,针对本案的具体气象,考虑法定的各个成分,事实下场必定精神损害安抚金具体数额的。所以,上诉人称“在上诉人没有任何错误的气象下,一审法院判令上诉人承担精神损害安抚金的抵偿责任是没有法令按照的”的说法是无稽之谈。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合用法令切确,上诉人美尽是为了迟延承担答辩人的损害抵偿责任。为此,为呵护答辩人的正当权益,要求贵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要求,连结原判,

此致

  xx市第二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

  法定代办代办署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二审答辩状范文2

  答辩人:倪德华,男,xx年xx月xx日出生避世,汉族,住xx,系杭州市下城区xx客运社业主。

  答辩人现就上诉人的上诉不美观不美观概念提出以下答辩定见:

  首先,答辩人认为,本案是一路受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平易近事案件,一审讯决不管是法度楷模仍是实体都完全正当,其实不存在着上诉人所述的事实认定与法令合用的短处。

  下面,就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所提出的三点出处,一一答辩以下:

  1、关于勾某实施的侵权步履是不是为实施职务的步履,和是不是与其实施职务具有“内在联系”的问题

  上诉人认为,犯罪分子的杀人步履与其实施职务步履有“慎密慎密亲密的直接的联系”。甚至认为,“勾海峰的侵权步履,是一种典型的职务步履”,“起码与实施职务有内在联系”(在上诉状第3页第3行)。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不美观不美观概念完全不能成立。

  第一,勾某的侵权步履并不是其实施职务的步履。上诉状称“勾海峰的侵权步履是一种典型的职务步履”,这类不美观不美观概念不单让法令人受惊,更让全数出租车行业甚至全数社会震动。

  因为,勾某的侵权步履默示为行凶杀人,而其实施职务步履只能是输送顾客,作为雇主授权或挑唆规模的经营勾当也只能是输送顾客。假定说出租车驾驶员褫夺他人生命这类犯罪恶为被理解为是出租车驾驶员典型的职务步履,那么,岂不意味着杀人步履也被当然地包含在出租车司机的职务工作傍边了吗。较着,这类不美观不美观概念是完全不能成立的。更言之,勾某杀人的侵权步履不成能成为一种典型的职务步履!

  第二,勾某的杀人步履与其实施职务步履不存在内在联系。上诉人所说的“慎密慎密亲密的直接的联系”也并犯警令(司法注释第九条)所界定的“内在联系”。

  所谓的内在联系,是指事物之间的必定的、素质的、纪律性、固有的联系,而非偶然的、概况的、非素质的联系。答辩人认可本案凶手侵权步履与其实施职务步履有一种外在的、偶然的、事实上的联系,但毫不存在一种内在的联系。

  通俗一点讲,勾某作为驾驶员,其实施职务的步履就是驾驶出租车输送乘客,该步履与其杀人的侵权步履之间,莫非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或说素质的、纪律性的、必定的联系吗?若果真如斯,还有谁敢坐车?谁敢开车?谁敢雇佣驾驶员?这是从普遍意义上看。

  再从本案的事实看,勾某杀人、盗窃的步履与其实施开车送客的职务步履之间何来素质的、必定的、纪律性、固有的联系?!受害人遇害既非勾某车辆故障而至,也非车祸意外而至,也非为车主取利而至,更不是为了完成其雇佣勾当的客不美不美观需要而至,而是纯粹的勾某小我的杀人、盗窃的犯罪专心而至使的,除与其实施职务步履的时刻、地址巧合外,并没有彼其间内在的联系。

  第三,上诉状用四个故事来证实勾某的杀人步履源自勾某的处事步履,是以得出驾驶员处事步履导致吴晶晶被害的结论。这个不美观不美观概念不能成立。

  具体声名以下:

  首先,上诉状中所述的四个事实并未交接该事实的出处,而且没有一句完全的.援引,均为片言只语,而是遵循上诉状的方针而选择性援引。这类事实的论证实显窘蹙真实性与科学性。

  其次,从具有权威性的两次刑事判决认定的勾海峰犯罪事实来看,不管是一审仍是二审刑事判决和裁定,均没有上诉状中描述的事实。相反,刑案的事实查询拜访已充实证实了上诉状中描述与事实不符。例如,上诉状中称被害人与勾海峰双方“发生扭打”,而省高院(20xx)浙刑一终字第167号刑事裁定书认定:“案内材料反映被害人泛泛泛泛怯懦且脾性内向,尸检陈述亦未发现有严重打架痕迹。勾海峰上诉称其因处事立场及车资问题遭被害人辱骂、双方发生乖戾冲突而杀人,不单没有证据证实,而且与本案现实不符。”

  再次,上诉状中描述的事实几近全都是未获得认证的勾海峰单方口供,而勾海峰的口供要么没有任何左证,要么已在刑事案件中的法庭查询拜访中被证实与事实不符。据此论证,较着不足为凭。

  例如,上诉状中称:“吴晶晶在遭受惊吓后,要求勾海峰开慢一点、稳一点”;“连络自己(勾海峰)几天前的车祸已花了10000多元仍未措置号和自己这几天与女友打骂等不良神采”;“车门没法打开,导致吴晶晶在车上继续‘唠叨’”,和“勾海峰又强行伸手欲将吴晶晶从车上拉下,遂发生扭打”等。这些描述均窘蹙事实按照和证据左证。而且,勾海峰的口供中对受害人的描述诸多处所与受害人的家人、亲戚和同窗对受害人的言谈举止评价刚好相反,也从侧面注解勾某口供的不成信。至于社会上对本案事实的各类论说都没法否认经由质证而认定事实。

  可见,上诉状将已被法庭查询拜访否认的事实和无任何证据为左证的凶手单方的口供作为撑持其上诉不美观不美观概念的按照,较着其结论是不能成立的。是以,遵循上诉状中所描述的四个事实没法得出“驾驶员处事步履导致吴晶晶被害”的结论,进而也否认了勾某杀人步履与其实施职务步履之间存在内在联系。

  2、关于雇主责任的法令理解问题

  第一,雇主责任简直属于替代责任,且不以雇主是不是有错误为要件,但并不是如上诉人所说的“雇主即齐截于雇员”,也不能简单地说“雇员侵权就是雇主侵权”。事实,雇主和雇员具有相对自力性。正因如斯,法令划定雇主替代雇员承担责任,必需具有必定的前提,即“从事雇佣勾当”。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抵偿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注释》第9条对此作了了了划定,“‘从事雇佣勾当’,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挑唆规模内的出产经营勾当或其他劳务勾当。雇员的步履超出授权规模,但其默示形式是实施职务或与实施职务有内在联系的,理当认定为‘从事雇佣勾当’。”

  上诉人将雇员的侵权步履无前提地齐截于雇主的侵权步履的不美观不美观概念,与现行我功令法令功令国法公法公法公法令划定不符。

  第二,上诉状用雇主办论中的“益处归属原则”来论证雇主办当替雇员承担责任,但必需寄望的是,该不美观不美观概念的前提是:雇员只有组成“从事雇佣勾当”发生的侵权,才谈得上雇主承担替代责任。可是,前述不美观不美观概念已充实证实勾某的侵权步履不是实施职务,也与其实施职务无内在联系,不属于“从事雇佣勾当”的气象形象。

  假定上诉状中所述的雇员步履齐截于雇员步履的不美观不美观概念成立的话,那么被上诉人就不是简单的平易近事侵权人了,而是地地道道的犯罪分子了。是以,雇主责任作为替代责任必需查核其合用的前提。

  3、关于被刑事判决否认的事实是不是能成为本案认定的事实

  第一,刑事判决、裁定对“勾海峰上诉称其因处事立场及车资问题遭被害人辱骂、双方发生乖戾冲突而杀人”了了认定“不单没有证据证实,而且与本案现实不符”,而不是象上诉人所称的“事实未予确认”。如斯了了的认定,莫非还不足以将该因车资及处事立场而激发杀人的事实予以消弭?!莫非平易近事案件便可以疏忽法令事实吗?!相信所谓的平易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原则不成能是指将已证实了的事实予以相反注释的论理。

  第二,上诉状始终把凶手勾海峰的口供算作十分靠得住的证据,而且认为,勾海峰在审查起诉、法院审理过程中,“均有不变的供述,’而且援引勾海峰的话来左证:“至今天这个境地了,没有需要扯鬼话”。事拭魅真的如斯?凶手勾海峰事实有没有扯鬼话?是不是真的可托?

  例如,省高院(20xx)浙刑一终字第167号刑事裁定书查明:勾海峰称其与吴晶晶发生乖戾争吵,吴晶晶高声求全训斥他,后两人又发生互打。功能,不管是证人证言仍是受害人的泛泛泛泛一贯的为人出生避世避世,及其尸检陈述都勾的口供不符。而且,从常理看,勾某在犯罪后,为了减轻自己的罪恶,避免法令的严惩,从而将其犯罪恶为的启事推给受害人,从而造成一种受害人也有错误的假象。为此受害人的亲友、同窗也在不合场所对勾某吵嘴之争提出过异议。答辩人认为,对比于勾某的单方口供,此种不美观不美观概念更具真实性。

  第三,上诉状认为,“从平易近事审理的角度解缆,当事人的‘自认’就足以发生响应的法令后果,而无需其他证据加以证实”,“且可以自愿承责换取裁判功能”。这个不美观不美观概念较着同化了本案与刑案当事人的主体身份。上诉状的不美观不美观概念背反了一个根底事实——勾海峰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何来平易近事审理中的“自认”?又若何“自愿承责”?

  综上所述,勾某殛毙他人生命的犯罪恶为,不属于“从事雇佣勾当”。它既不属于被上诉人雇主授权或挑唆规模内的出产经营勾当或其他劳务勾当,而且,其外在默示形式也不属于实施职务的步履,其与实施职务步履之间也不存在内在联系。上诉状中所述的事实仅以凶手勾某的口供为按照,且与事实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不符,更不属于自认。是以,一审讯决是切确的。

  鉴于以上事实与法令,敬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要求,连结原判。

此致

  xx省高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倪德华

  代办代办署理人:吴清旺唐炳洪

  二○xx年xx月xx日

二审答辩状范文3

  答辩人:李xx,女,1979年9月23日生,汉族,居平易近,住盐城市盐都区xx镇xx居平易近委员会向阳路666号。

  被答辩人:刘xx,男,1975年4月2日生,汉族,居平易近,住盐城市盐都新区xx村二组。

  被答辩人:刘xx,男,1971年10月11日生,汉族,居平易近,住盐城市盐都新区xx村三组。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道路交通事情人身损害抵偿纠缠一案,现作以下答辩:

  1、 一审法院剖断上诉人按责一次性全数支出假肢费用是正当且公允的。

  1、一审讯决的假肢费用尺度不高,且低于省里划定的相关尺度,在一审庭审中答辩人也提出关于假肢安装尺度低于省里的尺度但因为是答辩人申请法院咨询的,故不再另行申请。

  2、被答辩人认为只理当支出初度安装费用是短处的不美观不美观概念。遵循人损注释的相关划定,残疾辅助费用的改换周期、抵偿不日均参照设置设备放置机构的定见必定。盐城市义鼎假肢矫形器装配处事有限公司具有平易近政部天资批文其出具的`定见具有证实力。答辩人认为理当按该咨询定见判决予以一次性支出。对被答辩人提出的有诸多不必定成分如春秋等,这纯粹是被答辩人回避责任的说法。那么答辩人不由要问假定被答辩人存在不必定成分时,答辩人的权力到时向谁主张呢?且人损注释的第三十一条也划定理当一次性支出。此外假肢安装费用是对答辩人糊口质量下降部门的抵偿,是被答辩人必需承担的平易近事责任。

  3、假肢咨询费是假肢安装保证金纯粹是被答辩人的主不美不美观臆断。假肢咨询定见是答辩人在一审时申请法院咨询的,如同法医剖断一样收取相关咨询费用是合理的。

  2、关于精神安抚金应考虑本案中答辩人年数较轻且该工作对答辩人的身体和精神带来极除夜的疾苦。答辩人看到自己失踪踪去了一条腿,一度有轻生的设法。故这两万元的精神安抚金是合理的且也不足以填补对答辩人酿成的精神危险。

  3、本案中答辩人家庭承包客车营运,且答辩人介入经营治理和售票,另答辩人与丈夫高xx栖身在盐城市xx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宿舍区,故对答辩人按城镇尺度计较抵偿金合适法令划定。另关于残疾等第遵循市中院的划定多处残疾者的经济抵偿计较,只有一个最高伤残等第的,事实下场的伤残等第可以在最高的伤残等第之上,以最重的等第作为抵偿的首要按照,每增添一处伤残,则增添05级,但全数所加幅度不能超越一级,故本案中在答辩人一处五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时合并上升1级以四级伤残计较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一审讯决认定事实清楚合用法令切确恳请法庭依法驳回上诉

  连结原判。

此致

  盐城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李xx

  盐城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李xx

  出格授权代办代办署理人江苏珠溪

  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曙滨

  XXXX年XX月XX日

二审答辩状范文4

  答辩人:******

  答辩人因上诉人*****公司不服**人平易近法院**号平易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一案,提出答辩以下:

  1、 答辩人依法应享受亲属****工伤衰亡之保险待遇。

  在我国的平易近事审讯实践中,始终遵守着这样一个纪律:法令有明文划定的,依法判决;法令没有划定的,遵循律例判决;法令律例均无划定的,遵循国家的有关政策判决;法令律例、国家政策均无划定的,遵循法理或平易近间风尚作出判决。此刻,针对本案来讲,法令律例、规范性文件均有响应的了了划定。是以,原审讯决合用法令是切确的。

  答辩人之亲属****系上诉人单元职工,不才班途中蒙受车祸不幸身亡,应依法认定为工伤,这已成为答辩人、上诉人之间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抵偿问题上,依法既由闯祸人****抵偿因侵权而酿成的损失踪踪,又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闯祸人****当然已依法抵偿了响应的损失踪踪,但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元遵循本条例划定理当插手工伤保险而未插手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更正;未插手工伤保险时代用人单元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元遵循本条例划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尺度支出费用。”及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中第二十一条:“职工的工伤工作兼有圈外人平易近事抵偿责任的,理当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划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划定,上诉人*****公司应依法给以****响应的工亡保险待遇。上诉人主张的闯祸人****已抵偿了答辩人的响应损失踪踪,是以上诉人不应再承担****的工亡保险待遇的说法是没有法令按照的。

  上诉人主张在我国平易近事法令审讯实践中,这类案件受害人都是只能获得一份抵偿的,不能获得双份抵偿。在**年**月**日《工伤保险条例》生效之前,近似案件简直是这样措置的。可是20xx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生效往后,从全功令法令功令国法公法公法公法院的审讯案例来看都是遵循在受害人获得第三人的侵权抵偿后,仍然判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假定受害人还投保了人身危险保险的,还能再获得人身危险保险抵偿款。

  上诉人再三强调原审讯决损害了其正当权益,不知上诉人是不是意想到自己损害了工亡职工****的.正当权益,本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却没有尽到响应的义务,此刻却反咬一口,说自己的正当权益遭到损害,真是无稽之谈。

  更有甚者,出言不逊,竟然说:****是需要第二次埋葬,仍是答辩人从****衰亡中获利。令人难以领受,但愿上诉人能够意想到自己的无礼,不要恶语伤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从情理上讲,抵偿若干良多若干好多也不为过。在诉讼中,讲究辩法析理,用自己赅博的法令常识、熟练的辩说手艺、高尚的人格魅力去影响、教育、传染当事人,说服法官,使自己的诉讼定见被人所采纳。讼事不管输赢,都要有一个精采的心态,争夺做到让赢者赢的义正词严、让输者输的口服心服,毫不应该恶语伤人。依法提起诉讼,是每个平允易近的权力,任何人不能以各类出处、砌词加以离间、中伤。

  2、答辩人与上诉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没有超越仲裁时效。

  **年**月**日,****之工亡工作发生后,答辩人****曾前后找到上诉人协商于松龄工亡保险待遇一事,上诉人准予等闯祸人****抵偿相关损失踪踪后,再协商解决工亡保险待遇之事。**年**月**日,经**人平易近法院调剂,答辩方与闯祸方****等就****交通事情人身损害抵偿告竣和谈。由闯祸方****等人抵偿答辩方各项损失踪踪总计十万余元。

  答辩人与闯祸方的人身损害抵偿告竣和谈后,答辩人****又再次找到上诉人,要求上诉人依法给以****响应的工亡保险待遇。上诉人又主张闯祸方已足额抵偿了响应的损失踪踪,但考虑到***事实是不才班途中蒙受车祸不幸身亡,是以赞成再给付一部门钱作为工伤抵偿,具体数额再协商必定。因而,答辩人一面与上诉人进行协商,同时于20xx年7月21日向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之死进行工伤确认。20xx年7月21日,答辩方收到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出的**号工伤认定书后,又多次找上诉方协商解决工亡保险待遇事宜。上诉方始终准予等单元率领抽时刻筹商一下必定给付抵偿数额。直到**年10月下旬,答辩人****前后再次找到上诉人单元法人代表****,答辩人所要求的抵偿数额与上诉人所回覆的抵偿数额发生不合,协商没法再进行下去。因而,答辩方于**年**月**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我国《劳动法》第82条划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理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条例〉第二十三条若何理解的函》:“知道或理当知道其权力被损害之日”,是指有证据注解权力人知道自己的权力被损害的日期,或遵循一般纪律推定权力人知道自己权力被损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理当知道其权力被损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最早。是以,“知道或理当知道其权力被损害之日”不应从侵权步履终结之日起计较。所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应理解为当事人双方就某一劳动纠缠事宜发生原则性不合,协商已没法进行之日。

  在本案中,答辩人与上诉人之间自始至终都在协商,在协商未获得功能且仍在进行的气象下,上诉方同时于**年**月**日向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况且工伤认定书也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的前提。上诉人始终承诺给付答辩方必定的工伤抵偿,在这类气象下,答辩方的权力是不是被损害处于不必定、不知悉的状况中,同时答辩方也赞成进行协商解决问题,从而可以认定上诉人与答辩之间的争议还没有发生。直到**年**月下旬双方协商发生不合没法再进行下去的气象下,答辩方于20xx年11月21日就已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是以,答辩方的申请并没有超越仲裁时效。

  综上所述,答辩人依法享受***之工伤待遇,有响应的法令按照且没有超越仲裁时效,河北省**平易近法院**号平易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合用法令切确,请二审人平易近法院依法连结一审讯决。

二审答辩状范文5

  答辩人:陈某,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xxxxxxx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操作权确权纠缠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出处答辩以下: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切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按照。

  上诉人称xx年7、8月份,其经由过程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长安区XX街6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商定房款173000元,上述事其实一审法院判决书中获得了确认,并没有对事实认定短处,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私行改削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此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声名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短处的`上诉出处不成立。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操作权有了了的商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衡宇生意合同中,第三条即划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规模内的土地操作权一并转移给乙方。”是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衡宇生意合同中对土地操作权进行了了了的商定。

  3、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要求作出的第二项判决背反了平易近事审讯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出处不能成立。

  一审人平易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根底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打点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操作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操作权归被上诉人,那借使假如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打点土地操作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操作权是没有现实意义的。

  综上所述。原审人平易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正当、合理。要求二审人平易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连结原判。

二审答辩状范文6

  答辩人:陈xx,

  男,

  汉族,

  1980年12月7日生,

  住址:石家庄市长安区XX街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xx土地操作权确权纠缠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出处答辩以下: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切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按照。

  上诉人称20xx年7、8月份,其经由过程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长安区XX街6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商定房款173000元,上述事其实一审法院判决书中获得了确认,并没有对事实认定短处,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私行改削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此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声名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短处的上诉出处不成立。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操作权有了了的商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衡宇生意合同中,第三条即划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规模内的土地操作权一并转移给乙方。"是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衡宇生意合同中对土地操作权进行了了了的商定。

  3、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要求作出的第二项判决背反了平易近事审讯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出处不能成立。

  一审人平易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根底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打点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操作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操作权归被上诉人,那借使假如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打点土地操作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操作权是没有现实意义的。

  综上所述。原审人平易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正当、合理。要求二审人平易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连结原判。 以下内容可在浏览后自行删除。

  1.本合同文本及具体条目,不是尺度及事实下场法令文本,仅声明:

  供参考。

  2.本文本不能作为您的抉择或步履的'撑持按照,操作前应遵循现实气象对具体内容进行更改。如不能必定,建议咨询相关律师。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终了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应手填。

  法令常识之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当然成立,但因其背反法令、行政律例、社会公共益处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成立的、欠缺生效要件的、不具有法令束厄狭隘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令呵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部门条目无效,不影响其余部门的效力。

  确认合同无效的前提:

  1、订立合同内容不正当,默示为:背反法令、行政律例的强迫性划定的合同,无效;背反社会公共益处的合同,无效;歹意通同,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益处的合同,无效;以正当形偏护犯警方针合同,无效;无赏罚权的人赏罚他人财富的合同,无效。但有两破例:事后经权力人追认的,有用;事后获得赏罚权的,有用。

  2、意思暗示不真实,即意思暗示有瑕疵,如:一方以讹诈、勒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益处的,无效。

  3、订立合同主体不及格,默示为:无平易近事步履能力人或限制平易近事步履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办代办署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破例:纯获益处的合同和与其春秋、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顺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用;代办代办署理人不及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踪踪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出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理当知道其超出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二审答辩状】相关文章:

二审答辩状11-08

二审答辩状08-19

平易近事二审答辩状07-20

二审平易近事答辩状09-07

二审平易近事答辩状08-19

二审答辩状15篇02-07

二审答辩状(15篇)02-07

二审答辩状(精选15篇)11-08

二审答辩状14篇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