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读后感

时刻:2023-02-23 08:26:1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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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巨匠心中必定是萌发了良多心得,需要好好地就所收成的工具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若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汇集清理的混血豺王读后感,但愿能够辅佐到巨匠。

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读后感1

  主人公白眉儿生平下来就和此外豺除夜纷歧样,这是为甚么呢?原本,它的母亲是聪明活络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英勇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具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干。可是,因为不受豺的接待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子,成了历尽沧桑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可是,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颤栗的不是他人,恰是将自己千辛万苦地养除夜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同情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此外一条猎狗黑虎看穿,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价钱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路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混血豺王读后感2

  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能在人类家庭里呆上一年,他还当上了豺族的王位,等一系列不成思议的工作发生在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中,书中动迫首要、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令我久久回味。

  他讲述的是一只血管里流着豺血和狗血的`动物白眉儿,仰仗着它与狗近似的模样和能学着狗叫,所以能在人类家中安身,饰演着猎狗的脚色。它高深的捕猎手艺使它获得全村人的歌咏,但却令此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吃醋与仇恨。猎狗黑虎吃醋于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单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信用,黑虎还发现了蹊跷,白眉儿很有可能就是人类的仇敌豺。事实下场,黑虎以豺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竣事自己的生命从而谗谄白眉儿,迫使它重返森林。在豺群中,它凭着自己的勇气,与狼王搏杀,力挽狂澜。从地位低等的苦豺酿成了豺王。但最后死于猎人的枪口下。

  白眉儿的胆魄令我震动,为体味救豺群,英勇与身段和聪明都超出超越自己的狼奋斗;再被猎人抓到后,它曾当狗时的主人阿蛮星想救它,谎称他是狗,但白眉儿抛却了,,以豺的身份死去。

  我感应传染这本书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者对动物的心理描述良多,能形象反映动物的神采,增添文章紧迫感,举荐巨匠读读这本书。

混血豺王读后感3

  我感应传染白眉儿太可怜,因为他被老黑狗认为是一只虎豹,其实白眉儿不只是只虎豹,而且仍是只豺王。白眉儿为了获得主人的相信和巨匠的相信,还有把老黑狗的疑问消弭,白眉儿就把他族人当猎物追杀,还有把他的族人咬破喉咙。我感应传染白眉儿是一只知错就改的好虎豹,因为红豺群被猎人杀的所剩无几,原本一只只活的红豺,此刻已成了一座座墓。

  后来白眉儿就向猎人和猎狗倡议挑战,他的尾巴被光头猎人砍断了,屁股尖被削去了一除夜块肉,滴着血。我感应传染白眉儿的主人很仁慈,当然白眉儿的主人是猎人,但他有一颗仁慈和纯粹的心,因为他知道白眉儿是红豺,但他没杀他,而且还在白眉儿被红豺丢下往后,他还让白眉儿再当他的猎狗。

  我感应传染,猎人们太坏,因为他们带着猎犬处处杀红豺、猎豹等。

  其实白眉儿做豺王,源于被迫无奈往后的艰辛卓绝的.全力。就如我们的进修,就算你是个天才,没有危机感,欠好好进修,也会变得一无所能,最后只能被裁减。只有像白眉儿一样,有了昂扬的精神,才能成为一个及格的勤学生。

混血豺王读后感4

  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混血豺王》是一本很是超卓的小说,它描述了母豺达维娅与猎狗洛戛的混血儿白眉儿跌荡升沉的生平。

  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当然在临死前绞尽脑汁让白眉儿成了豺群的一员,可惜因为各类启事白眉儿仍是成了地位低下的苦豺。两次意外的发生迫使白眉儿被赶出了豺群,它只好投奔人类,成为村长阿蛮星的猎狗。白眉儿的混血身份被识破了,它只好返回豺群,在豺群与狼群的斗争中,白眉儿打败了狼酋,为豺群立下了汗马功勋,当上了豺王。这时辰,阿蛮星成了豺群的`猎物,白眉儿为了报恩偷偷放跑了阿蛮星,可惜好心没好报,阿蛮星出卖了它,使白眉儿走向了死神的怀抱。

  看完了小说,我真想对白眉儿说:“猎狗和豺是永远不能做伴侣的,当初你就应被选择不妥豺王或把阿蛮星咬死,不应该贪恋畴昔,功能白白送了人命。可惜,全国没有悔怨药。”

混血豺王读后感5

  《混血豺王》这本书首要讲了由一只名叫洛戛的狼狗和一只名叫维达娜的豺生下一只混血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它被豺王夏索尔驱出豺群终除夜往后,当了两年的猎狗,当他再回到豺群时辰,豺王夏索尔认出了它,并“闻出”了他两年猎狗糊口生计生计,这时辰,母豺兔嘴跳出来,不惜自己酿成跛脚豺,用自己的身体罩在白眉儿的身上,但她其实不是白眉儿的母亲,用自己的豺血为白眉儿涂红了身体。从这件工作中,我看到了动物的激情和一种动物界中不凡的母爱。

  白眉儿更是各式的回报兔嘴,在它登上王位往后,在一次饥馑中,竟然甘愿宁可自己酿成豺群的食物,也要让盲眼、跛脚、豁嘴的'兔嘴活下来……这一切的一切,都被前任豺王夏索尔看在眼里,他思疑白眉儿是混血种。

  最后,白眉儿为了种族的益处,自己透露了狗的赋性,全数豺群离他而去。

  从这本书中,动物界的激情、动物界团结的精神、动物界舍己救人的高尚品质使我久久不能健忘。

  

混血豺王读后感6

  动物中的一些故事有时也能够打破其它小说,是因为那自然纯粹的美,毫无讳饰地直接默示丑恶与斑斓融入一体的原态的生命。我品味浏览了动物小说也不也不就是为了这个吗?混血豺王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故事讲的是一只豺,她就是一个“混血儿”,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使它既不能当狗又不能当豺,疾苦的在世,后来立了功被阿索星收容,但又被老狗谗谄而被追杀,然后它再次返回豺群,因为杀了狼的首级头子,击退了狼群成了豺王。后来为了救出阿索星把自己的战友暗暗的咬死。可利令智昏的阿索星因为知道了豺的老窝想把他们一扫而光,因而便连络摆布两村,拿着火枪最早了除夜规模的灭豺步履,豺为了逃命把自己的孩子藏好,当然除夜部门豺都逃了出来,但万万没想到狗的嗅觉如斯之好,幼豺一只不剩全数被抓走了,豺王便学着狗的`啼声迷惑猎人救出所有的豺,但因为学狗叫而被豺群们发现他是狗的血统,而被逐出豺群咬断双脚,最后被猎狗活活咬死。

  豺王的故事是如斯的苦楚,其实命运就是这样会作弄人,工作总有正后背,为了自己的方针而全力,我们干事只要不昧着良知,不以牺牲他人的幸福为价钱来达到自己的方针就好,履历过了,我全力了,也不算是失踪踪败。

混血豺王读后感7

  读完《第七条猎犬》后,我火烧眉毛地又捧起了《混血豺王》这本书,被白眉儿的故事所深深吸引。

  故事讲述的是:一只猎狗和母豺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母豺为了让它活下去,用计让母豺黑胡蝶成为白眉儿的养母,后来被发现,成为豺群最结尾的——“苦豺”,受尽白眼、欺侮和辱没。又被豺王谗谄逐出豺群,成为一只流离豺,为了糊口它成了阿蛮星的.猎犬。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救了对它有恩的母豺,被黑狗黑虎发现,被迫分隔主人回到豺群,因为救了豺群成为新豺王。

  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群围困,为了报恩它咬死火伴,救了阿蛮星。最后又为了豺群而死在猎人枪下。

  读完这本书,我在白眉儿身上学到良多,知恩图报,不等闲向坚苦垂头;为了豺群而选择牺牲自己,这类精神让人打动。

混血豺王读后感8

  上礼拜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内容很超卓,小说首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熟谙,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乖戾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保留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奔了猎人阿蛮星。

  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虎豹除夜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军功成了豺王,可谓枯木逢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夙夜迟早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溺毙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履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当然是小我,但不能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约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假定我是这本书的作者,我必定会写他被雷劈死。

混血豺王读后感9

  “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进行搭配连络在一路,可以直接理解为企业最有成长才能的走兽吗?或许我们多几几何有些牵强,但豺群切实当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酷,组织最严谨,等第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第轨制森严,它们之间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母豺,还有学生随时做好预备为族群社会益处需要牺牲他们自己的苦豺,就像没有一个加倍完美的军事经济组织。

  可是,较着人类的动物嗜血的野兽是口岸的成见,如豺,很是“火爆”。一个豺狐心“......总之,我们快乐喜爱用豺野兽写例如坏人杀气;;我们泛泛泛泛的”当道“狼来描述恶人的那些残暴,奸猾的心脏,我们将花来形容电力坏人。”它不是像其他人。

  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英勇的,是虔敬的,它们成长尽心尽职,一往无前。它们之间不管对甚么时辰何地,何种逆境气象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可以坚持自己学生心中的抉择信念,一往无前,毫不功败垂成。所以需要我们要呵护主义这类影响动物,不要再把豺算作一个穷凶极恶的逃亡徒。

  这长短常值得举荐给巨匠的,相信巨匠有我一样深切的理解和启发。

混血豺王读后感10

  这个暑假,姑姑帮我买了一本《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除夜王沈石溪所写的。沈石溪的作品我可不是第一次看了,自从之前看过他写的《狼王梦》往后,我就快乐喜爱上了沈石溪叔叔写的动物小说了。

  这本《混血豺王》,写的首要内容是母豺达维尔和猎狗洛戛生下了一只雄性幼豺,取名白眉儿。白眉儿一最早被猎户村的村长阿蛮星收容,成为猎狗的首级。但因为老黑狗的报复,白眉儿被迫分隔了猎户村回到埃蒂斯红豺群,成为豺王,最后被无情的枪弹打死了。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一个事理,在这个社会上好好保留下去其实不是一件等闲的事,必需要处处谨严,否则的`话很难在社会上安身的。否则,会想白眉儿一样,生平盘曲盘曲,好不等闲当上豺王,却又被迫露出狗性的一面,事实下场解脱不了惨死的命运。

混血豺王读后感11

  《混血豺王》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也是我很是快乐喜爱的一部小说。当然我已读完了这篇小说,但它的内容还像片子一样在我面前回放。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白眉儿”。 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分隔主人。白眉儿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只好从头回到豺群中。白眉儿打败除夜花狼,救了豺群,成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白眉儿看见之前的主人要逃跑,想到之前主人对自己的.恩义膏泽,就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想放阿蛮星逃走,可是它的心思被一只公豺觉察了。为了救阿蛮星,不惜咬死了那只豺,救了阿蛮星。但利令智昏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清剿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从头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游移不决,想起阿蛮星利令智昏,回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事实下场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当然老天爷并未宠遇白眉儿,但它却具有坚定的生命,每步都要拼尽全力。这一点值得我永远进修。我们进修时也理当这样不能因为一点小坚苦就抛却,必定要像豺那样坚定。,我下定决心不管未来的路有多灾走,必定要坚定的走下去。

混血豺王读后感12

  这段时刻,我又爱上了沈叔叔(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我读了《混血豺王》,我感应传染这本书写的意义不凡。

  我感应传染白眉儿(故事里的主人公)的'人生就像是一个餐桌上面摆满了餐具和悲剧,太可怜了,它既有狗的血统,又有豺的血统(因为他的爸爸妈妈是一只狗爸爸和豺妈妈)就因为这样是白眉儿豺狗不如,白白眉儿小的时辰被豺群们得知了半狗半豺的血统(豺和狗是天敌,不惜失踪踪去火伴把白眉儿。

  赶出了豺群,白眉儿被一名好心人收养了,(那位好心的人没看出白眉儿是豺)那位除夜年夜大好人恰是山底下一个村的村长,刚来村庄,白眉儿都被猎狗们冷笑是一只野狗,出格是黑虎(猎狗的首级,也是村长家的狗)有一次还被误认为偷鸡贼,后来白眉儿自己抓住了偷鸡贼,成立威望,把黑虎拉下了台,白眉儿成了猎狗首级,往后白眉儿又在一次步履中暴漏了自己是豺,,又回到豹群……

  很雅不美观的,巨匠必定要看哦!看完会悟出良多事理的。

混血豺王读后感13

  “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搭配在一路,可以理解为最有才能的走兽吗?或良多几几何有些牵强,但豺群切实当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酷,组织最严谨,等第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第森严,它们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母豺,还有随时预备为族群益处牺牲自己的苦豺,就像一个完美的`军事组织。

  可是,人类较着对嗜血的兽类动物都心怀成见,好比豺,就很“不得人心”。我们快乐喜爱用“虎豹虎豹”例如残暴的坏人;我们习用“虎豹当道”来形容坏人当权;形容那些残暴、奸猾心肠的恶人,我们会用上“豺狐之心”……总之,豺之一物,人人不喜。

  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英勇的,是虔敬的,它们尽心尽职,一往无前。它们不管甚么时辰何地,何种逆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坚持自己心中的抉择信念,一往无前,毫不功败垂成。所以我们要呵护这类动物,不要再把豺算作穷凶极恶的逃亡徒。

  这是一本很值得举荐给巨匠的书,相信你有和我一样深切的感悟和启发。

混血豺王读后感14

  当我读完《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时,就最早对动物题材小说感欢兴奋乐喜爱了,因而,又读了沈石溪的《混血豺王》。

  本书首要讲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小豺从小失踪踪去了怙恃,有一匹名叫兔嘴的母豺收养了它。可是白眉儿仍是被赶出了豺群,它成了阿蛮星的猎狗,可是当阿蛮星发现白眉儿是一只豺的'时辰,就把它赶走了。白眉儿又来到了豺群,做了豺王。后来,阿蛮星来到了豺群住的处所,他的猎狗被豺咬死了,他自己也被豺群赶到了树上,关头时刻白眉儿救了他,过了几天阿蛮星又来了,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做他的猎狗,白眉儿用豺嚣证实了自己是一匹豺,因而阿蛮星放猎狗咬死了中了枪的白眉儿。

  白眉儿是一个英勇,机智,知恩图报,不损害集体益处的形象,兔嘴竭尽全力的辅佐他,它也是冒着生命危险去酬报兔嘴。猎人阿蛮星当过白眉儿的主人,白眉儿对他也是穷力尽心,当自己的益处与全豺群的益处相冲突时,他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全豺群。我要向白眉儿进修,做一个知恩图报,不损害集体益处的人。

混血豺王读后感15

  故事内容很超卓,小说首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熟谙,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乖戾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保留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奔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虎豹除夜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军功成了豺王,可谓枯木逢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夙夜迟早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溺毙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履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当然是小我,但不能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约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这就是白眉儿,假定我是书中的天神,必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它具有豺的残暴,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虔敬,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毋忝厥职;它还具有人的仁慈,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同化体,白眉儿没法在残暴的自然和社会中保留,事实下场走向了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