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宇租赁合同答辩状

时刻:2022-11-14 08:19:56 答辩状 我要投稿

衡宇租赁合同答辩状6篇

  跟着法令常识的普及,愈来愈多的场景和场所需要用到合同,签定合同可以了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若何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巨匠清理的衡宇租赁合同答辩状,仅供参考,但愿能够辅佐到巨匠。

衡宇租赁合同答辩状6篇

衡宇租赁合同答辩状1

答辩人因与北京市向阳区衡宇治理公司衡宇租赁合同纠缠一案,提出以下答辩定见:

  1、 原告作为衡宇的产权人和出租人,并没有善尽法定和商界说务,不应该完全享受权力。

  遵循《北京市人平易近防空工程和通俗地下室操作治理编制》的划定,对外出租人防工程和地下室,作为产权人首先必需经由相关部门的核准并挂号备案。其次,产权人必需保证出租的衡宇合适防火、卫生等治理划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卫生主管部门搜检及格;衡宇建筑安然不存在危险构件;具有上下水、卫生间、用电步履法子;设置机械通风或空调装配并保证有用操作,新风量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合适规范要求;具有防汛防雨水倒灌步履法子;设置配备机械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消防步履法子和器材等等。而本案中,原告出租诉争衡宇并没有经由批预备案,法令划定理当合适的前提几近无一具有。而且,事实上,诉争衡宇历来也没能正常操作过,除非典时代长时刻停用外,还有多次被水淹多次屋顶渗漏多次因为人防办公室及地下空间治理办公室等部门的呼吁遏制操作。而这些都与原告没有安妥尽到法定和商界说务有直接的关系,遵循合同权力义务对等原则,原告不应在不作任何抵偿的.气象下就毫无阻碍地享受权力。

  2、 答辩人其实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不应算作为本案被告。

  遵循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首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只有合同当事人一刚刚能基于合同而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此外一方提出要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要求,也不能私步履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本案中,与原告签定《租用房合同》的是被告一北京鑫潮接待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期满后腾退和交回衡宇是《租用房合同》商定的义务,也是《合同法》划定的义务,可是该义务仅只针对作为合统一方主体的承租人而言,其实不指向第三人。是以,遵循上述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原告把鑫潮接待所作为被告并没有不妥,但不应该再将合同外第三人的答辩人也作为被告。

  3、 原奉起诉所述事实,与客不美不美观气象不符。

  原告在诉讼中陈述,答辩人一贯现实进行衡宇出租的经营,这与客不美不美观气象不符,也是对法令关系的同化剖断。答辩人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对诉争的衡宇进行出租经营,事实上答辩人也历来没有对该衡宇进行过出租经营。答辩人与诉争衡宇没有直接的联系关系关系,也没有栖身操作该衡宇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占用。此外,原告陈述其多次要求收回衡宇,但答辩人强行禁止,更是平空诬捏。原告不应该也不成能向答辩人主张收回衡宇,答辩人也没有出处和力量进行禁止。

  遵循《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于平易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划定》第三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要求所按照的事实或回嘴对方诉讼要求所按照的事实有责任供给证据加以证实;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晦气后果。是以原告在没有证据证实答辩人现拭魅占用诉争衡宇的气象下,起诉要求答辩人腾房,不应获得法庭撑持。

  综上,答辩人既不是租赁合同的相对方,也不是租赁衡宇的现实操作人,原告非论是基于债权的要求仍是基于物权的要求,都不应该将答辩人列为被告,是以要求法庭驳回其对答辩人的诉讼要求。

  此致

  北京市向阳区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XXX

衡宇租赁合同答辩状2

  答辩人:***,男,身份证号为****,地址为***

  奉求代办代办署理人:***,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租赁合同纠缠一案,现答辩人提出答辩以下:

  1、被答辩人主张诉讼要求所按照的《租用土地合同》是子虚的。第一,被答辩人供给的《租用土地合同》中乙方的签名非答辩人本人的签名。

  第二,被答辩人供给的《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签名只有***,而原《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签名分袂是***、***。

  第三,被答辩人供给的《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合作社公章是20xx年往后才生效的,原《租用土地合同》上甲方并未盖公章。1995年4月,竹料镇的.白沙村归良田镇管辖;20xx年6月8日起,竹料镇、良田镇才遏制运行并入钟落潭镇,此时白沙村才归钟落潭镇管辖。1995年5月10日时合作社的公章上应是良田镇或是竹料镇而不应是钟落潭镇。

  第四,被答辩人供给的《租用土地合同》中“原租用榕树公后底土地有用期从20xx年2月26日延迟至20xx年2月26日”是子虚的。原租用土地合同商定“原租用土地到期时刻是20xx年2月26日改成2150年2月26日”。

  2、答辩人在合同有用期内实施合同义务,对土地的据有正当。《租用土地合同》中商定租用土地到期时刻为2150年2月26日,

  在此时代答辩人已交20xx年租用土地的费用,实施了《租用土地合同》商定的提早支出一年房钱的义务,亦不存在《租用土地合同》中商定的收回土地操作权的气象形象,答辩人对该地的据有是正当。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所主张的诉讼要求没法令按照,答辩人要求人平易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数诉讼要求。

  此致

  **区人平易近法院

  代办代办署理人:广东

  ** *

  答辩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衡宇租赁合同答辩状3

  答辩人:XXXXXXX,地址:徐州市XXXXXX室。

  法定代表人XXX,酒店司理

  被答辩人:XXX,男,汉族,XXXXX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住XXXXX室。

  因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衡宇租赁合同纠缠一案,提出答辩以下:

  1、答辩人其实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遵循XXX和XXX签定的《楼房租赁合同》可知,租赁合同的甲方为XXX,乙方为XXX,在他们双方签定租赁合同时,答辩人XXXXXXX还没有成立,答辩人也并没有与XXX签定该衡宇租赁合同。当然该租赁合同在经由他们双方签字后,已成立并生效,可是成立生效的合同只能束厄狭隘合同的当事人,答辩人其实不是该合同的当事人,是以该合同对答辩人不具有束厄狭隘力,更不具有法令效力。XXX按照该合同起诉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按照合同商定支出房钱和背约金,背反了合同的相对性,不合适法令划定。是以,XXX起诉答辩人于法无据,即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2、XXX与XXX之间其实不存在背法转租的步履。

  答辩人自20xx年8月23日成立至今,法定代表人一贯是XXX,时代从未变换。在酒店成立后,因为不长于经营酒店造成吃亏,为此,奉求XXX辅佐XXX经营酒店,XXX治理经营酒店是为了要回欠款,并没有XXX所说的在未经其赞成下将所租衡宇转租给XXX的气象形象,原告XXX所述的事实是短处的,请法院依法查明。

  3、被答辩人XXX要求消弭合同、支出房钱和背约金并没有事实按照。

  被答辩人XXX向XXX主张诉求的前提前提为被答辩人对所诉衡宇具有所有权,即要有权属按照。按照被答辩人向法院供给的证据,仅凭一份衡宇租赁和谈,尚不足以证实被答辩人对XXX现操作的衡宇具有所有权,是以,被答辩人向XXX主张的消弭合同、支出房钱,无事实按照。

  4、XXX其实不存在背约步履。

  在租赁合同签定生效后,XXX先行支出了部门房钱,往后在向XXX索要正式发票时,遭到决然回绝,后经多次催要,XXX亦不予理睬。在XXX不开具发票的气象下,XXX享有先实施抗辩权,可以回绝继续支出房钱。是以,XXX不存在背约步履。《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第二十一条划定:“单元、小我在购销商品、供给或领受经营处事和从事其他经营勾傍边,理当遵循划定开具、操作、获得发票。”《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发票治理编制》第二十条划定:“发卖商品、供给处事和从事其他经营勾当的单元和小我,对外发生经营营业收取金钱,收款方理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不凡气象下,由付款标的方针收款方开具发票。”可见,开具发票是XXX的法界说务,XXX必需实施这一法界说务。《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划定:“承租人无正当出处未支出或迟延支出房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不日内支出。承租人过时不支出的,出租人可以消弭合同。”合同法的了了划定较着将承租人拒付房钱的“正当出处”作为抗辩支出房钱的法定出处。开具发票是XXX的法界说务,索取发票是XXX的法定权力,XXX不依法实施法界说务,XXX亦可以依法呵护其法定权力,回绝支出房钱。此外,《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划定,“当事人订立、实施合同,理当遵循法令、行政律例,遵循社会公德,不得侵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益处。”XXX不开具发票是一种背法步履,损害了国家益处,即国家税收的流失踪踪,而且是专心为之,而XXX拒付房钱损害的是XXX的益处,当这两种益处发生冲突时,理当首先考虑国家益处,或二者必需同时兼顾,不能因为呵护小我益处而损害国家益处。综上,被告XXX其实不组成背约,属于正当实现自己的权力。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不是衡宇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XXX与XXX之间也其实不存在背法转租的步履,不存在背约步履;被答辩人要求消弭合同、支出房钱的诉求并没有事实予以撑持,理当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全数诉讼要求。

  此致

  徐州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XXXXXXX

  XXX 年 CXXX 月 XXX 日

衡宇租赁合同答辩状4

  就张xx与李xx衡宇转租合同纠缠一案,张xx答辩以下:

  1、某年某月某日,原告和答辩人签定让渡合同,合同商定答辩人让渡店肆的装潢装修、设备和已交衡宇房钱等,让渡费20万元,不日到原店肆租赁合同到期日某年某月某日为止,店肆让渡往后,原告实施原店肆租赁合同中所划定的条目,让渡合同商定三方签字之日生效。当然事实上让渡合同只有原告和答辩人签字却没有房主的签字,可是,让渡合同经由原告和答辩人双方的签字认可,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合同内容不背反法令、行政律例的强迫性划定,答辩人也领受了原告向答辩人支出的'全数让渡费,该让渡合同正当有用。

  2、让渡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令束厄狭隘力,双方都理当正视让渡合同并积极实施合同义务。答辩人一贯重信守诺,让渡合同签定往后,答辩人在商定的日期通知原告按期交接,原告以没有三方签字房主不合意为由不打点交接,并要求答辩人返还已支出的金钱。在答辩人多次沟通原告仍不打点交接后,答辩人在商定的日期届满往后七日内将交接物品清理终了猬缩猬缩猬缩出涉案店肆,并再次通知原告交接,直到此刻为止原告仍拒不交接。上述事实声名,是原告不按期领受店肆而非答辩人没有按期交付。

  3、答辩人从房主处承租的衡宇,和房主之间有衡宇租赁合同,本次让渡事前经由了房主的赞成,某年某月某日,房主出具了追认赞成让渡的书面文件。房主一贯都没有向答辩人或原告收回转租衡宇,没有影响到

  答辩人和原告之间让渡合同的实施,没有影响到原告经营,更没有导致原告不能实现合同方针,原告以此为出处要求答辩人返还已支出金钱没有按照。

  综上,自签定让渡合同以来,答辩人积极实施合同义务,不存在背约步履。请驳回原告的诉讼要求。

  答辩人:张xx

  代办代办署理人:汤忠良

  20xx年11月10日

衡宇租赁合同答辩状5

  答辩人:xxx,男,身份证号为xxxx,地址为xxx

  奉求代办代办署理人:x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租赁合同纠缠一案,现答辩人提出答辩以下:

  1、被答辩人主张诉讼要求所按照的《租用土地合同》是子虚的。

  第一,被答辩人供给的《租用土地合同》中乙方的签名非答辩人本人的签名。

  第二,被答辩人供给的《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签名只有xxx,而原《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签名分袂是xxx、xxx。

  第三,被答辩人供给的《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合作社公章是20xx年往后才生效的,原《租用土地合同》上甲方并未盖公章。19xx年4月,竹料镇的白沙村归良田镇管辖;20xx年6月8日起,竹料镇、良田镇才遏制运行并入钟落潭镇,此时白沙村才归钟落潭镇管辖。19xx年5月10日时合作社的公章上应是良田镇或是竹料镇而不应是钟落潭镇。

  第四,被答辩人供给的《租用土地合同》中"原租用榕树公后底土地有用期从20xx年2月26日延迟至20xx年2月26日"是子虚的`。原租用土地合同商定"原租用土地到期时刻是20xx年2月26日改成2150年2月26日"。

  2、答辩人在合同有用期内实施合同义务,对土地的据有正当。 《租用土地合同》中商定租用土地到期时刻为2150年2月26日,

  在此时代答辩人已交20xx年租用土地的费用,实施了《租用土地合同》商定的提早支出一年房钱的义务,亦不存在《租用土地合同》中商定的收回土地操作权的气象形象,答辩人对该地的据有是正当。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所主张的诉讼要求没法令按照,答辩人要求人平易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数诉讼要求。

此致

  xx区人平易近法院

  代办代办署理人:xx

  答辩人:xx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衡宇租赁合同答辩状6

  答辩人一:***,男,19**年**月**日出生避世,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二:**,男,19**年**月**日出生避世,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三:***,男,9**年**月**日出生避世,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因上诉人福建****有限公司(下称:****)不服20xx融平易近初字***判决提出上诉一案,现提出答辩定见以下:

  原审认定事实清楚,法度楷模无误,合用法令切确,要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连结原判。

  1、关于一审法院法度楷模短处

  1、关于本案应依法间断审理的答辩。

  ⑴ 按照一审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二融消验字97第074号培育汲引工程落成消防验收定见书,声名诉争店面地址的**除夜厦已由消防部门赞成交付操作,不存在背反消防法强迫性划定的气象形象,并未发生导致涉案租赁合同无效的法令后果。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衡宇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暗示,也不存在重除夜曲解或显失踪踪公允而导致转租合同被裁撤的气象形象。

  ⑵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衡宇租赁合同和上诉人与**之间的租赁合同和上诉人与***之间的租赁合同,三份合同主体及客体均不不异,三份合同自力存在且正当有用,三者者之间不存在主次合同关系。本案的租赁合同是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等在自愿正当的根底上订立的,内容并没有背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划定的法定气象形象,也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划定的可裁撤的.法定气象形象。基于合同的相对性轨则,即便存在合同终止、可裁撤或无效的气象形象,本案的审理与否也不影响其他各方当事人据各自合同关系向合同相对一方主张权力的布施,是以本案无需以其他案件的审理功能为按照,无需间断诉讼。

  2、关于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不是本案适格原告的答辩。

  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是不是具有原告资格应合用平易近诉法及平易近诉法定见的相关划定。按照《平易近诉讼法定见》第47条“小我合资的全数合资人在诉讼中为配合诉讼人”,在本案中三被上诉人属于合资人,具体在本案中的身份即应属于配合原告。作为一审法院有权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或按照权益追加当事人,无需其他当事人的赞成。是以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为配合原告不管是在事实上或法度楷模上都是切确的。

  2、关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本案所涉衡宇租赁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答辩。

  按照20xx年福清市公安消防除夜队向承租人****发出《不合意投入操作、营业抉择书》仅仅声名****所承租部门店面的二次消防装修不及格导致其没法投入操作、营业,与诉争店面地址的**除夜厦一次消防验收无关也与本案诉争店面能否操作、营业无关。事实上,在合同期内被上诉人的店面一贯处于正常营业操作状况,导致本案租赁合同终止,诉争店面没法继续营业操作的根柢启事在于房主****对诉争店面停电上锁。而且从上诉人****因自营承租店面未经由过程消防验收与房主***发生纠缠至原告被迫遏制营业,中心时刻有11个月,被告现实上是有合理、充盈的时刻来奉告原告存在的风险,但上诉人从未奉告实情即便在被上诉人进行二次装修时代也未奉告过风险,在房主***将诉争店面停电上锁后,上诉人也一贯暗示其能够尽快解决纠缠,不会对营业有影响。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定的租赁合同与上诉人与房主**签定的租赁合同之间不存在主次合同关系,两份合同自力存在且正当有用。退一步而言,即便上诉人与房主**签定的租赁合同因背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划定的法定气象形象也只能声名上诉人与房主****签定的租赁合同无效其实没需要定导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定的租赁合同无效。上诉人如损失踪踪转租权的气象下,被上诉人可按照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向上诉人主张权力背约责任,要求抵偿损失踪踪。况且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已于20xx年9月因上诉人背约而一终止实施,上诉人再主张双方的租赁合同无效无任何法令及现实意义。

  3、关于一审讯决认定上诉人理当抵偿的项目,上诉人认为窘蹙事实、法令按照的答辩。

  1、按照《合同法》第121条划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启事造成背约的,理当向对方承担背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缠,遵循法令划定或遵循商定解决。房主****在本案中属于第三人的身份,诉争店面被其停电上锁导致被上诉人没法经营,仍应由上诉人来承担背约责任。按照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第十五条划定:上诉人过时未交纳按商定应由上诉人交纳的各项费用,导致被上诉人破产1个月以上的,被上诉人有权终止合同,上诉人应向被上诉人支出30000元的背约金并承担背约给原告酿成的一切损失踪踪。是以,被上诉人有权向上诉人主张装修损失踪踪、装修设计损失踪踪、广告费损失踪踪和员工宿舍房租损失踪踪在内的一切损失踪踪。

  2、关于装修损失踪踪及装修设计损失踪踪部门。诉中一审法院已奉求评估公司对装修损失踪踪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陈述中已声名委估的装修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数目等详见《家具装潢施工报价表》,在该份报价表中已了了未包含厨房设备、电器、广告、办公设备、餐具等,事实上对可移动的桌椅和设备等,被上诉人已在装修损失踪踪外另行主张抵偿,并未包含在评估值中。一样装修设计损失踪踪也未包含在装修损失踪踪规模内,被上诉人有权按现实损失踪踪另行向上诉人主张抵偿。

  3、关于广告费用损失踪踪及员工宿舍房租损失踪踪。

  20xx年8月被上诉人因经营需要从头装修诉争店面,同年9月22日房主****以上诉人未按时交纳房钱为为由将诉争店面停电上锁。被上诉酬报经营诉争店面租赁员工宿舍,进行广告鼓吹均系现实、需要的费用开支,为证实该项损失踪踪,被上诉人并已供给响应的合同及收费收条。是以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广告费用、员工宿舍损失踪事实充实。

  4、关于背约金。

  按照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第十五条划定,上诉人应向被上诉人支出30000元的背约金并承担背约给被上诉人酿成的一切损失踪踪。上诉人、被上诉人签定的租赁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暗示,上诉人除理当遵循商定支出背约金还理当抵偿其他损失踪踪。

  综上所述,一审讯决认定事实证据充实,合用法令切确无误,上诉人提出的上诉出处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连结原判。此致

  福州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代办代办署理答辩人: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 柳浩律师 20xx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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