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举荐
承揽合同被告答辩状
在不竭前进的社会中,合同在糊口中的操作愈来愈普遍,正常气象下,签定合同必需经由划定的编制。拟定合同的寄望事项有良多,你必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汇集清理的承揽合同被告答辩状,供巨匠参考借鉴,但愿可以辅佐到有需要的伴侣。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集体公司
居处地:_________________**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总司理
答辩人因与yy承揽合同纠缠一案,现按照事实和法令,提出以下答辩定见,要求人平易近法院依法驳回原奉告讼要求。
1、__________集体陕西分公司为原奉告称承揽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自力诉讼主体地位,理当插手诉讼,原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平易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划定,平允易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平易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首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平易近诉定见》第40条划定,平易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划定的其他组织是指正当作立、有必定的组织机构和财富,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第五款搜罗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__________集体陕西分公司为依法成立、经依法挂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具有相对自力性。与原密告生承揽合同纠缠的当事酬报分公司,按照上述法令的划定,分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当事人资格,该算作为诉讼主体自力插手诉讼。
该承揽合同纠缠为原告与分公司签定,总公司其实不知情,对该承揽合同的真实性及其实施气象均无从得知。原奉告称与分公司存在承揽合同纠缠,分公司有自力诉讼资格,原告理当以分公司为被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2、原奉告称,20__年12月9日,分公司原负责人zz在其承揽合同中签字,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确认。而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原负责酬报“杨惠生”,若原负责人zz真的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签字确认,原告不成能不知原负责人z司理的真实姓名;且原告并没有供给所称的承揽合同,也没有供给其他相旁证据,答辩人有出处思疑该承揽合同的真实性,不用弭捏造的可能性。
3、__________集体陕西分公司原负责人zz已涉嫌经济犯罪被西安市新城分局立案窥探,下落不明,并将本案触及的相关合同及其他材料带走,导致总公司没法掌控其他的证实材料,对本承揽合同是不是真实存在及是不是属于zz的小我步履等首要事实没法了了,更没法考证,需要等zz归案及公安机关的查询拜访功能才能查明。是以,本案所涉承揽合同纠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待核实。
综上,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告无权起诉总公司,遵循《平易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于平易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划定》第2条、第65条等相关法令划定,特要求人平易近法院依法驳回原奉告讼要求,以呵护答辩人正当权益。
此致
__________区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揽合同被告答辩状】相关文章:
被告答辩状精选03-22
被告答辩状11-15
被告平易近事答辩状06-13
离婚被告答辩状08-19
被告离婚答辩状08-19
被告离婚答辩状11-07
离婚被告答辩状09-09
承揽合同答辩状09-06
平易近间借贷被告答辩状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