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答辩状

时刻:2024-06-20 08:28:34 答辩状 我要投稿

(合用)二审答辩状

  答辩状是被告人等针对起诉状的内容遵循事实和法令进行回覆和回嘴的一种文书。在快速改变和不竭改变的今天,答辩状的操作频率愈来愈高,开庭前城市预先做好答辩状,下面是小编精心清理的二审答辩状,接待浏览与保藏。

(合用)二审答辩状

二审答辩状1

  答辩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AAA,男,19__________年_____月4_____日出生避世,汉族,北京市顺义区GGG村村平易近,现住该村。

  答辩人就原审被告GGG村平易近委员会上诉一案提出答辩以下:_________________

  针对上诉人提出的第一项“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是在从事雇佣勾傍边受伤的证据不足,且与事实不符”,答辩以下: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合用法令切确,上诉人美尽是为了迟延承担答辩人的.损害抵偿责任。为此,为呵护答辩人的正当权益,要求贵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要求,连结原判,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办代办署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审答辩状2

  答辩人:

  答辩人就上诉人_______提出返还原物纠缠上诉一案,提出以下答辩定见:

  1、本案属于平允易近正当享有所有权的衡宇被他人犯警加害后激发的返还原物的`侵权纠缠案件,并不是单元内部门房纠缠,应属平易近事诉讼的受案规模,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犯警加害诉争衡宇的事实认定清楚。

  2、答辩人名下只有诉争衡宇房产证上挂号的独一套房产,上诉人平空诬捏所谓答辩人与前妻棍骗其他公房和用非正常手段打点诉争衡宇所有权的事实纯属乌有,也与本案审理没有任何关连,答辩人不再赘述。

  3、本案不应合用《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一审法院审理案件合用法令切确。

  综上,一审讯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切确,可是上诉人置事实和法令于失踪踪臂,狡计永远据有答辩人的物权。在国家鼎力倡导呵护私人财富权力的今天,答辩人相信正义必定能伸展,背法必定会遭到制裁。为此,要求二审法院秦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连结原判,呵护答辩人的正当权益。

此致

  xx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xx

  xxxx年xx月xx日

  附:

  答辩书副本x份;

  证据材料x份

二审答辩状3

  答辩人,男,__年3月__日生,汉族,住__市____区。

  答辩人,女,__年9月__日生,汉族,住__市____区。

  被答辩人,男,__年8月__日生,汉族,住__市__区。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不服潍坊市坊子区人平易近法院作出的___坊黄商初字第号平易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一案,提出以下答辩定见:

  1、一审法院审理法度楷模正当。

  本案一审法院是遵循被答辩人户籍挂号的住址和被答辩人向法院提交的送达地址向其送达的相关法令文书,这些法令文书均已签收。一审法院通知的开庭时刻是__年11月1日的九点,在等到九点半还不见被答辩人到庭应诉后,审讯人员遵循邮政详单的单号上网查询确认被答辩人已签收了相关法令文书,又电话要求被答辩人在十点半前到庭应诉。直至十点半,该案才缺席审理。该案的审讯法度楷模及送达编制不单正当,而且合情合理,被答辩人经法院正当传唤拒不到庭,应视为抛却了其质证、答辩权。

  另,本案一审原告和系夫妻关系,对其夫妻关系存续时代的债权享有共有财富权,可以作为配合原告提起诉讼。本案一审被告仅一人。综合来看,本案一审原被告是统一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一审法院对合并之诉均有管辖权,且属于统一个诉讼法度楷模,是以一审法院对该案合并审理合适有关法令划定,也合适俭仆司法成本的年夜旨,是以被答辩人的该项上诉出处不能成立。

  2、被答辩人并未了偿答辩人相关欠款。

  答辩人一审主张的债权分三部门,一是向借债30000元;二是向借债100000元;三是拖欠的生意材料款199382.42元。现分述以下:

  1、被答辩人于 __年6月10日向借债30000元,并出具借条,商定于__年6月24日前了偿。

  对该笔欠款,被答辩人应了偿本金30000元,并了偿自__年6月25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较的利息。

  2、被答辩人于__年7月24日向借债1__00元,并出具了欠条,于__年8月24日了偿了__00元,尚欠100000元。欠条中商定应于__年1月24日前了偿,同时商定了应承担这100000元借债在__年1月24日前六个月的利息5100元。

  对该笔欠款,因商定了六个月的利息为5100元,应视为双方对利率的商定,折合月利率为8.5‰,是以被告除应了偿本金100000元外,还应了偿自__年7月25日起按商定月利率8.5‰计较的100000元本金的利息。

  3、被答辩人拖欠答辩人才料款199382.42元。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多次发生生意聚苯板营业关系,在__年6月3日至__年8月4日时代,答辩人共向被答辩人出售聚苯板39批,共689.842立方米,每立方米单价235元,计价款162114.28元。答辩人又于__年2月22日向被答辩人让渡聚苯板143.339立方米,每立方米单价260元,计价款37268.14元。上述货款总计199382.42元,被答辩人至今未予偿付。

  以上事实由材料让渡清单和出库单等证据为证,遵循有关法令划定,被答辩人除应了偿货款本金199382.42元外,还应支出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较的利息。

  综上,被答辩人欠借债30000元、欠借债100000元,欠聚苯板材料款199382.42元。遵循法定及商定,被答辩人对其中的30000元借债,应承担自__年6月25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较的利息;对其中的100000元借债,应承担自__年7月25日起按月息8.5‰计较的利息;对聚苯板材料款199382.42元,应承担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较的利息。

  对被答辩人在二审庭审时提交的两组实体方面的证据材料,首先,被答辩人一审开庭审理时拒不到庭,应视为抛却了其举证权;其次,这些证据材料是在一审开庭审理前已组成并存在的证据,不属于二审时的新证据的规模,此刻才向法庭提交,较着已超越了举证不日。原则上,答辩人无需对这些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和答辩,但为了更清楚的声名案件事实,略作以下答辩,请合议庭参考:

  1、对其提交的银行卡取款明细。

  首先,该证据材料系没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制件,且未加盖银行的印章,其对案件事实无证实力,对其真实性暗示异议。其次,从该取款明细的内容来看,其只能声名李文有在__年2月28日分10000元和40000元取款两笔的步履,其实不能声名这两笔金钱的去向及用处,没法证实其提出的系对所欠借债的了偿的主张,与本案争议事实窘蹙联系关系性。再次,取款步履发生的日期是__年2月28日,而对出具借条的落款时刻是__年6月10日,取款步履在借债步履之前,即便该款系用于了偿对欠款,那也是了偿__年2月28日之前的欠款,与本案所诉的3万元欠款无关。是以,该证据材料既不具有真实性,也与本案窘蹙联系关系性,要求合议庭不予认可。

  2、对其提交的四份收到条。

  对__年3月19日的__00元收到条、__年4月26日的10000元收到条、__年10月13日的10000元收到条,共40000元,答辩人暗示认可,这是对所欠聚苯板材料款的了偿,赞成从所欠聚苯板材料款199382.42元中予以抵减。

  对__年3月24日的__000元收到条不予认可,这不是针对该案所欠金钱的看待给付,而是对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公司让渡合同中商定的`第一期让渡款的给付。

  与签定有公司让渡合同,遵循合同商定支出了第一期付款__000元,为其出具了"收到所付让渡费__000元整"的收到条,并打点了企业交接手续。遵循公司让渡合同第五条的商定,应于__年3月31日实施第一次付款义务,付款金额为20万元。该笔付款的付款时刻、付款金额和收到条中对款内容的描述与公司让渡合同中的商定一致,这是对公司让渡价款的支出,而不是对本案所诉欠款的了偿。因该证据材料与本案窘蹙联系关系性和客不美不美观性,要求合议庭不予采纳。

  与事实上存在持久、多次、多种类的债权债务关系,对每笔付款或还款都出具了响应的收条、收到条等凭证,在每次付款的同时也城市收回或销毁相关的欠款凭证。遵仍是理及双方的生意习惯,若被答辩人已支出了相关欠款,理应收回发货单、欠条等相关凭证,而本案中被答辩人并没有证据证实其已全数实施了付款义务,是以应对答辩人所诉欠款承担付款责任。

  综上所述,本案一审法院审理法度楷模正当、合用法令切确,被答辩人欠款事实清楚、证据切当充实,其持久欠款步履已严重加害了答辩人的正当权益,要求法院采纳上述答辩定见,依法作出合理判决。

此致

  潍坊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

  __年__月__日

二审答辩状4

  答辩人:曾XX,女,汉族,1936年8月15日出生避世,现住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家园6B。

  被答辩人:中国人平易近财富保险股分有限公司XX分公司。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上诉答辩人等交通事情人身损害抵偿一案,提出答辩定见以下:

  1、原审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人身损害抵偿责任合理正当。

  1、被答辩人作为被告人冯XX所驾驶车辆的保险人,有权依法承担被保险车辆所酿成的人身损害。

  被答辩人遵循保险合同,有义务对投保人的侵权步履承担连带责任。遵循我国司法实践,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交通事情人身损害抵偿需要配合诉讼人,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原告的申请列为配合被告,所以被答辩人作为原审被告出庭并判决承担抵偿责任,合适我国司法实践,也合适保险公司存在的社会责任。

  至于被答辩人在上诉中提出的“合同相对性”、“还有商定”如斯,既背反《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抵偿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注释》(以下简称《注释》)划定,也与《广东省XX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平易近事审讯工作座谈会会议记要》精神相冲突,较着是保险公司无理拒赔的一种砌词。至于其提出所谓广州、东莞、深圳的案例,一方面这些案件是不是如被答辩人所言遵守“具体商定”原则来裁判真实性还没有可知,此外一方面这些案件并不是发生在XX是以没有任何司法实践意义,更况且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所以被答辩人的定见美尽是一家之言。

  2、驾驶人冯XX是不是分隔案发现场,不影响被答辩人的抵偿责任。

  作为被告人冯XX所驾驶车辆的保险人,答辩人有义务遵循法令划定在交强险的规模内优先抵偿答辩人的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不足部门由被答辩人在圈外人责任险的规模内承担抵偿责任。至于被答辩人与投保人之间保险合同的“免责条目”,只合用于被答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纠缠,不得匹敌第三人,被答辩人完全可以另行起诉争夺法令撑持。

  2、原审法院合用法令切确,理当依法连结原判。

  1、原审参照的《广东省20xx年度道路交通事情人身损害抵偿计较尺度》依法有用。

  遵循《注释》第二十五条的划定,“残疾抵偿金遵循受害人损失踪踪劳动能力水平或伤残等第,遵循受诉法院地址地上一年度城镇居平易近平易近都可放置收入或农村居平易近平易近均纯收入尺度,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较。”本案是在20xx年11月26日开庭审理,合用的是20xx年5月15日发布的抵偿尺度,当然正当有用。至于被答辩人提出理当遵循20xx年度的尺度履行,是被答辩人的短处理解。

  2、原审讯决答辩人的诉讼要求是对法令的切确理解。

  答辩人的医疗费遵循《注释》第十九条的划定,答辩人供给了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实等相旁证据,足以认定答辩人现实支出了响应的医疗费用。至于被答辩人提出所谓“高血压”、“糖尿病”的费用与交通工作无关,可是被答辩人却没有供给任何否认的证据来证实前者与交通工作完全无关,是以该定见理当被驳回。

  答辩人的护理费用,是因为被告人冯XX的侵权步履导致答辩人支出了护工支出费用,当然要以答辩人的现实付费为基准。至于所谓参照当地护工劳务酬报尺度,只是在答辩人没法举证的气象下才合用。

  答辩人的伤残抵偿金,剖断当然是答辩人片面奉求,可是法令并没有划定片面奉求就必定无效。被答辩人没有证据足以回嘴剖断结论,只是片面的臆想,毫无疑问是迟延时刻的一种回绝理赔步履,是对生命的厌弃和对保险公司社会责任的回避。

  答辩人的交通费用,一方面答辩人有私人车,加油单据当然属于有用凭证,不能设想一旦受害人发生交通工作就必需借助公共交通;此外一方面答辩人现实支出的.交通费用不成能全数都有单据保留,所以原审法院酌情撑持20xx元合情合理。

  答辩人的精神损害安抚金属于法定的抵偿内容,一方面交强险并没有否认支出精神损害抵偿义务,被答辩人完全可以在交强险规模内优先支出精神损害安抚金;此外一方面被答辩人的所谓公司条目只是公司内部划定,不具有普遍社会束厄狭隘力,不能匹敌第三人,更不能超出法令划定。所谓“意思自治”原则,只合用于被答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保险纠缠,需要另案措置,与本案无关。至于精神损害安抚金的数额,相对答辩人的精神损害而言,远远不能填补,况且被答辩人完全没有任何证据证实该数额畸高。

  关于司法剖断费,是答辩人现实支出的费用,因为被告人冯XX的侵权步履而导致,属于答辩人的现实损失踪踪,作为保险公司的被答辩人不移至理理当予以抵偿,以填补答辩人的损失踪踪。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合用法令切确,被答辩人的上诉当然是其一项法定权力,其素质是被答辩人滥用上诉权狡计迟延判决,从而对答辩人组成“二次危险”。“迟到的正义就长短正义”,要求二审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实时依法判决,呵护受害人的正当权益,避免本案的过度迟延。

  此致

二审答辩状5

  答辩人****,男,****年3月****日生,汉族,住xxx市xx区****。

  答辩人****,女,****年9月****日生,汉族,住xxx市xx区****。

  被答辩人****,男,****年8月****日生,汉族,住xxx市xxx区****。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不服潍坊市坊子区人平易近法院作出的(xxx)坊黄商初字第****号平易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一案,提出以下答辩定见:

  1、一审法院审理法度楷模正当。

  本案一审法院是遵循被答辩人户籍挂号的住址和被答辩人向法院提交的送达地址向其送达的相关法令文书,这些法令文书均已签收。一审法院通知的开庭时刻是xxx年11月1日的九点,在等到九点半还不见被答辩人到庭应诉后,审讯人员遵循邮政详单的单号上网查询确认被答辩人已签收了相关法令文书,又电话要求被答辩人在十点半前到庭应诉。直至十点半,该案才缺席审理。该案的审讯法度楷模及送达编制不单正当,而且合情合理,被答辩人经法院正当传唤拒不到庭,应视为抛却了其质证、答辩权。

  另,本案一审原告****和****系夫妻关系,对其夫妻关系存续时代的债权享有共有财富权,可以作为配合原告提起诉讼。本案一审被告仅****一人。综合来看,本案一审原被告是统一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一审法院对合并之诉均有管辖权,且属于统一个诉讼法度楷模,是以一审法院对该案合并审理合适有关法令划定,也合适俭仆司法成本的年夜旨,是以被答辩人的该项上诉出处不能成立。

  2、被答辩人并未了偿答辩人相关欠款。

  答辩人一审主张的债权分三部门,一是****向****借债30000元;二是****向****借债100000元;三是****拖欠的生意****材料款199382.42元。现分述以下:

  1、被答辩人于 xxx年6月10日向****借债30000元,并出具借条,商定于xxx年6月24日前了偿。

  对该笔欠款,被答辩人应了偿本金30000元,并了偿自xxx年6月25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较的.利息。

  2、被答辩人于xxx年7月24日向****借债1xxx00元,并出具了欠条,于xxx年8月24日了偿了xxx00元,尚欠100000元。欠条中商定应于xxx年1月24日前了偿,同时商定了应承担这100000元借债在xxx年1月24日前六个月的利息5100元。

  对该笔欠款,因商定了六个月的利息为5100元,应视为双方对利率的商定,折合月利率为8.5‰,是以被告除应了偿本金100000元外,还应了偿自xxx年7月25日起按商定月利率8.5‰计较的100000元本金的利息。

  3、被答辩人拖欠答辩人才料款199382.42元。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多次发生生意聚苯板营业关系,在xxx年6月3日至xxx年8月4日时代,答辩人共向被答辩人出售聚苯板39批,共689.842立方米,每立方米单价235元,计价款162114.28元。答辩人又于xxx年2月22日向被答辩人让渡聚苯板143.339立方米,每立方米单价260元,计价款37268.14元。上述货款总计199382.42元,被答辩人至今未予偿付。

  以上事实由材料让渡清单和出库单等证据为证,遵循有关法令划定,被答辩人除应了偿货款本金199382.42元外,还应支出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较的利息。

  综上,被答辩人欠****借债30000元、欠****借债100000元,欠聚苯板材料款199382.42元。遵循法定及商定,被答辩人对其中的30000元借债,应承担自xxx年6月25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较的利息;对其中的100000元借债,应承担自xxx年7月25日起按月息8.5‰计较的利息;对聚苯板材料款199382.42元,应承担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较的利息。

  对被答辩人在二审庭审时提交的两组实体方面的证据材料,首先,被答辩人一审开庭审理时拒不到庭,应视为抛却了其举证权;其次,这些证据材料是在一审开庭审理前已组成并存在的证据,不属于二审时的新证据的规模,此刻才向法庭提交,较着已超越了举证不日。原则上,答辩人无需对这些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和答辩,但为了更清楚的声名案件事实,略作以下答辩,请合议庭参考:

  1、对其提交的银行卡取款明细。

  首先,该证据材料系没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制件,且未加盖银行的印章,其对案件事实无证实力,对其真实性暗示异议。其次,从该取款明细的内容来看,其只能声名李文有在xxx年2月28日分10000元和40000元取款两笔的步履,其实不能声名这两笔金钱的去向及用处,没法证实其提出的系对所欠****借债的了偿的主张,与本案争议事实窘蹙联系关系性。再次,取款步履发生的日期是xxx年2月28日,而对****出具借条的落款时刻是xxx年6月10日,取款步履在借债步履之前,即便该款系用于了偿****对****的欠款,那也是了偿xxx年2月28日之前的欠款,与本案所诉的3万元欠款无关。是以,该证据材料既不具有真实性,也与本案窘蹙联系关系性,要求合议庭不予认可。

  2、对其提交的四份收到条。

  对xxx年3月19日的xxx00元收到条、xxx年4月26日的10000元收到条、xxx年10月13日的10000元收到条,共40000元,答辩人暗示认可,这是对所欠聚苯板材料款的了偿,赞成从所欠聚苯板材料款199382.42元中予以抵减。

  对xxx年3月24日的xxx000元收到条不予认可,这不是针对该案所欠金钱的看待给付,而是对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公司让渡合同中商定的第一期让渡款的给付。

  ****与****签定有公司让渡合同,****遵循合同商定支出了第一期付款xxx000元,****为其出具了“收到****所付让渡费xxx000元整”的收到条,并打点了企业交接手续。遵循公司让渡合同第五条的商定,****应于xxx年3月31日实施第一次付款义务,付款金额为20万元。该笔付款的付款时刻、付款金额和收到条中对款内容的描述与公司让渡合同中的商定一致,这是对公司让渡价款的支出,而不是对本案所诉欠款的了偿。因该证据材料与本案窘蹙联系关系性和客不美不美观性,要求合议庭不予采纳。

  ****与****事实上存在持久、多次、多种类的债权债务关系,****对****的每笔付款或还款都出具了响应的收条、收到条等凭证,****在每次付款的同时也城市收回或销毁相关的欠款凭证。遵仍是理及双方的生意习惯,若被答辩人已支出了相关欠款,理应收回发货单、欠条等相关凭证,而本案中被答辩人并没有证据证实其已全数实施了付款义务,是以应对答辩人所诉欠款承担付款责任。

  综上所述,本案一审法院审理法度楷模正当、合用法令切确,被答辩人欠款事实清楚、证据切当充实,其持久欠款步履已严重加害了答辩人的正当权益,要求法院采纳上述答辩定见,依法作出合理判决。

  此致

  潍坊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

  xxx年一月七日

二审答辩状6

  答辩人(原审原告):AAA,男,19XX年X月4X日出生避世,汉族,北京市顺义区ggg村村平易近,现住该村。

  答辩人就原审被告ggg村平易近委员会上诉一案提出答辩以下:

  1、针对上诉人提出的第一项“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是在从事雇佣勾傍边受伤的证据不足,且与事实不符”,答辩以下:

  首先,上诉人称“被上诉人不是在上班时刻,从事雇佣勾那时受的伤”较着与证据及事实不符。

  答辩人在村中是农场小组长并担负村管水小组长,负责卫生、水电、管道等工作,根底上是全天24小时工作,任甚么时辰辰,只要村中的水电、管道等出了问题,必需马上解决。而且在与上诉人签定的《后勤工资轨制和谈书》中商定,答辩人保证天天上班,不离农场。根柢不是上诉人所说的固定工作时刻,下战书上班时刻是十四点。

  此外一方面,上诉人所述的“遵循证人ccc的证言,被上诉人到农场后并没有从事与雇佣相关的工作,而是在农场床上睡觉”,美尽是断章取义。上诉人完全疏忽证人ccc午时12点给答辩人打电话要求修理自来水的事实、ddd证其实13:20摆布,答辩人已不在床上事实、证人EEE证实13:50,看到答辩人躺在农场的院子里的事实、和证人EEE、ddd、FFF将抬到屋内的事实。

  其次,关于ccc证言,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并没有在审理过程中对二者操作的电话调取电信部门相关通话记实来左证证人ccc证言的真实性”,上诉人的此番言语美尽是一法盲的真实闪现,遵循平易近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上诉人理当供给相关的证据来反证答辩人的证人证言,不能把举证责任推给法院。同时,上诉人也根柢不懂平易近事诉讼中事实认定的“高度盖然性”理论,法院查核的是双方当事人供给证据的证实力的巨细,只要一方当事人供给的证据的证实力除夜于对方,法院便可以遵循证实力除夜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

  再次,法官断案是可以遵循经验律例来认定案件事实的。遵循《最高院关于平易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划定》第9条划定,遵循法令划定或已知事实和泛泛糊口经验律例,能推定出的此外一事实,当事人不必举证证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xx的除外。第64条划定,审讯人员理当遵循法定法度楷模,周全、客不美不美观地审核证据,按照法令的划定,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应用逻辑推理和泛泛糊口经验,对质据有没有证实力和证实力巨细自力进行剖断。这是从法令上划定了法官可以应用逻辑推理和经验律例进行案件事实认定。所以,上诉人在上诉状中称“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致伤的启事未进行相关审查和体味,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气象下凭主不美不美观揣度认定被上诉人是在从事雇佣勾傍边遭到的危险较着证据不足”是站不住脚的。相反,一审法院恰是在综合全案证据的根底上,得出的合适逻辑推理和泛泛糊口经验的事实功能。

  2、针对上诉人的第二项上诉出处,答辩以下:一审法院采信剖断述嗣魅正当,判决内容切确

  首先,关于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法医考验剖断局所出具的剖断问题,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法医考验剖断所是北京市顺义区法病院司法剖断所的前身,具有剖断天资,获得北京市司法局的核准后理当以北京市顺义区法病院司法剖断所的名义出具剖断陈述。

  此外一方面,假定上诉人对一审的剖断陈述有异议,完全可以在一审法度楷模中申请从头剖断。上诉人未在一审法度楷模中提出从头剖断申请,视为抛却申请从头剖断的权力。一审法院采信剖断陈述,完全合适法令划定。上诉人不能经由过程二审法度楷模来,填补一审法度楷模中抛却的权力。

  鉴于以上气象,一审法院采信剖断述嗣魅正当,判决内容计较切确。

  3、针对上诉人的第三项上诉出处答辩以下:一审法院合用法令切确

  首先,只若是雇员在从事雇佣勾傍边遭到的危险,雇主就理当抵偿责任。本案中,答辩人在从事雇佣的勾傍边(为村平易近ccc修理自来水,去拿工具过程中),且在雇佣勾当的地址(农场),发生的危险功能,所以作为雇主的.上诉人理当承担抵偿责任。

  其次,平易近事抵偿的“填补”原则,只是一般的平易近事原则,针对个案应具体分化。本案中,合作医疗与本案的抵偿责任并不是统一法令关系,同时答辩人插手合作医疗是答辩人的小我步履,是答辩人在缴纳保险费后的对价步履。不能因为答辩人小我的交保险费获得的权力来减轻上诉人的抵偿责任。

  再次,遵循《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于必定平易近事侵权精神损害抵偿若干问题的注释》第十条划定,侵权人的错误不是独一的必定精神损害的前提,而且存在除外条目,即法令还有划定,不以侵权人有错误来必定平易近事抵偿责任的,人平易近法院必定精神抵偿数额时,不应考虑侵权人的错误。一审法院恰是遵循本条划定,针对本案的具体气象,考虑法定的各个成分,事实下场必定精神损害安抚金具体数额的。所以,上诉人称“在上诉人没有任何错误的气象下,一审法院判令上诉人承担精神损害安抚金的抵偿责任是没有法令按照的”的说法是无稽之谈。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合用法令切确,上诉人美尽是为了迟延承担答辩人的损害抵偿责任。为此,为呵护答辩人的正当权益,要求贵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要求,连结原判,

此致

  xx市第二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

  法定代办代办署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二审答辩状7

  答辩人:倪德华,男,xx年xx月xx日出生避世,汉族,住xx,系杭州市下城区xx客运社业主。

  答辩人现就上诉人的上诉不美观不美观概念提出以下答辩定见:

  首先,答辩人认为,本案是一路受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平易近事案件,一审讯决不管是法度楷模仍是实体都完全正当,其实不存在着上诉人所述的事实认定与法令合用的短处。

  下面,就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所提出的三点出处,一一答辩以下:

  1、关于勾某实施的侵权步履是不是为实施职务的步履,和是不是与其实施职务具有“内在联系”的问题

  上诉人认为,犯罪分子的杀人步履与其实施职务步履有“慎密慎密亲密的直接的联系”。甚至认为,“勾海峰的侵权步履,是一种典型的职务步履”,“起码与实施职务有内在联系”(在上诉状第3页第3行)。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不美观不美观概念完全不能成立。

  第一,勾某的侵权步履并不是其实施职务的步履。上诉状称“勾海峰的侵权步履是一种典型的职务步履”,这类不美观不美观概念不单让法令人受惊,更让全数出租车行业甚至全数社会震动。

  因为,勾某的侵权步履默示为行凶杀人,而其实施职务步履只能是输送顾客,作为雇主授权或挑唆规模的经营勾当也只能是输送顾客。假定说出租车驾驶员褫夺他人生命这类犯罪恶为被理解为是出租车驾驶员典型的职务步履,那么,岂不意味着杀人步履也被当然地包含在出租车司机的职务工作傍边了吗。较着,这类不美观不美观概念是完全不能成立的。更言之,勾某杀人的侵权步履不成能成为一种典型的职务步履!

  第二,勾某的杀人步履与其实施职务步履不存在内在联系。上诉人所说的“慎密慎密亲密的直接的联系”也并犯警令(司法注释第九条)所界定的“内在联系”。

  所谓的内在联系,是指事物之间的必定的、素质的、纪律性、固有的联系,而非偶然的、概况的、非素质的联系。答辩人认可本案凶手侵权步履与其实施职务步履有一种外在的、偶然的、事实上的联系,但毫不存在一种内在的联系。

  通俗一点讲,勾某作为驾驶员,其实施职务的步履就是驾驶出租车输送乘客,该步履与其杀人的侵权步履之间,莫非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或说素质的、纪律性的、必定的联系吗?若果真如斯,还有谁敢坐车?谁敢开车?谁敢雇佣驾驶员?这是从普遍意义上看。

  再从本案的事实看,勾某杀人、盗窃的步履与其实施开车送客的职务步履之间何来素质的、必定的、纪律性、固有的联系?!受害人遇害既非勾某车辆故障而至,也非车祸意外而至,也非为车主取利而至,更不是为了完成其雇佣勾当的客不美不美观需要而至,而是纯粹的勾某小我的杀人、盗窃的犯罪专心而至使的,除与其实施职务步履的时刻、地址巧合外,并没有彼其间内在的联系。

  第三,上诉状用四个故事来证实勾某的杀人步履源自勾某的处事步履,是以得出驾驶员处事步履导致吴晶晶被害的结论。这个不美观不美观概念不能成立。

  具体声名以下:

  首先,上诉状中所述的四个事实并未交接该事实的出处,而且没有一句完全的援引,均为片言只语,而是遵循上诉状的方针而选择性援引。这类事实的论证实显窘蹙真实性与科学性。

  其次,从具有权威性的两次刑事判决认定的勾海峰犯罪事实来看,不管是一审仍是二审刑事判决和裁定,均没有上诉状中描述的事实。相反,刑案的事实查询拜访已充实证实了上诉状中描述与事实不符。例如,上诉状中称被害人与勾海峰双方“发生扭打”,而省高院(20xx)浙刑一终字第167号刑事裁定书认定:“案内材料反映被害人泛泛泛泛怯懦且脾性内向,尸检陈述亦未发现有严重打架痕迹。勾海峰上诉称其因处事立场及车资问题遭被害人辱骂、双方发生乖戾冲突而杀人,不单没有证据证实,而且与本案现实不符。”

  再次,上诉状中描述的事实几近全都是未获得认证的勾海峰单方口供,而勾海峰的口供要么没有任何左证,要么已在刑事案件中的法庭查询拜访中被证实与事实不符。据此论证,较着不足为凭。

  例如,上诉状中称:“吴晶晶在遭受惊吓后,要求勾海峰开慢一点、稳一点”;“连络自己(勾海峰)几天前的车祸已花了10000多元仍未措置号和自己这几天与女友打骂等不良神采”;“车门没法打开,导致吴晶晶在车上继续‘唠叨’”,和“勾海峰又强行伸手欲将吴晶晶从车上拉下,遂发生扭打”等。这些描述均窘蹙事实按照和证据左证。而且,勾海峰的口供中对受害人的描述诸多处所与受害人的家人、亲戚和同窗对受害人的言谈举止评价刚好相反,也从侧面注解勾某口供的不成信。至于社会上对本案事实的各类论说都没法否认经由质证而认定事实。

  可见,上诉状将已被法庭查询拜访否认的事实和无任何证据为左证的凶手单方的口供作为撑持其上诉不美观不美观概念的按照,较着其结论是不能成立的。是以,遵循上诉状中所描述的四个事实没法得出“驾驶员处事步履导致吴晶晶被害”的结论,进而也否认了勾某杀人步履与其实施职务步履之间存在内在联系。

  2、关于雇主责任的法令理解问题

  第一,雇主责任简直属于替代责任,且不以雇主是不是有错误为要件,但并不是如上诉人所说的“雇主即齐截于雇员”,也不能简单地说“雇员侵权就是雇主侵权”。事实,雇主和雇员具有相对自力性。正因如斯,法令划定雇主替代雇员承担责任,必需具有必定的前提,即“从事雇佣勾当”。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抵偿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注释》第9条对此作了了了划定,“‘从事雇佣勾当’,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挑唆规模内的出产经营勾当或其他劳务勾当。雇员的步履超出授权规模,但其默示形式是实施职务或与实施职务有内在联系的,理当认定为‘从事雇佣勾当’。”

  上诉人将雇员的侵权步履无前提地齐截于雇主的侵权步履的不美观不美观概念,与现行我功令法令功令国法公法公法公法令划定不符。

  第二,上诉状用雇主办论中的“益处归属原则”来论证雇主办当替雇员承担责任,但必需寄望的是,该不美观不美观概念的前提是:雇员只有组成“从事雇佣勾当”发生的侵权,才谈得上雇主承担替代责任。可是,前述不美观不美观概念已充实证实勾某的侵权步履不是实施职务,也与其实施职务无内在联系,不属于“从事雇佣勾当”的气象形象。

  假定上诉状中所述的雇员步履齐截于雇员步履的不美观不美观概念成立的话,那么被上诉人就不是简单的平易近事侵权人了,而是地地道道的犯罪分子了。是以,雇主责任作为替代责任必需查核其合用的前提。

  3、关于被刑事判决否认的事实是不是能成为本案认定的事实

  第一,刑事判决、裁定对“勾海峰上诉称其因处事立场及车资问题遭被害人辱骂、双方发生乖戾冲突而杀人”了了认定“不单没有证据证实,而且与本案现实不符”,而不是象上诉人所称的“事实未予确认”。如斯了了的认定,莫非还不足以将该因车资及处事立场而激发杀人的事实予以消弭?!莫非平易近事案件便可以疏忽法令事实吗?!相信所谓的平易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原则不成能是指将已证实了的事实予以相反注释的论理。

  第二,上诉状始终把凶手勾海峰的口供算作十分靠得住的证据,而且认为,勾海峰在审查起诉、法院审理过程中,“均有不变的供述,’而且援引勾海峰的话来左证:“至今天这个境地了,没有需要扯鬼话”。事拭魅真的如斯?凶手勾海峰事实有没有扯鬼话?是不是真的可托?

  例如,省高院(20xx)浙刑一终字第167号刑事裁定书查明:勾海峰称其与吴晶晶发生乖戾争吵,吴晶晶高声求全训斥他,后两人又发生互打。功能,不管是证人证言仍是受害人的泛泛泛泛一贯的为人出生避世避世,及其尸检陈述都勾的口供不符。而且,从常理看,勾某在犯罪后,为了减轻自己的罪恶,避免法令的严惩,从而将其犯罪恶为的启事推给受害人,从而造成一种受害人也有错误的假象。为此受害人的亲友、同窗也在不合场所对勾某吵嘴之争提出过异议。答辩人认为,对比于勾某的单方口供,此种不美观不美观概念更具真实性。

  第三,上诉状认为,“从平易近事审理的角度解缆,当事人的‘自认’就足以发生响应的法令后果,而无需其他证据加以证实”,“且可以自愿承责换取裁判功能”。这个不美观不美观概念较着同化了本案与刑案当事人的主体身份。上诉状的不美观不美观概念背反了一个根底事实——勾海峰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何来平易近事审理中的“自认”?又若何“自愿承责”?

  综上所述,勾某殛毙他人生命的犯罪恶为,不属于“从事雇佣勾当”。它既不属于被上诉人雇主授权或挑唆规模内的出产经营勾当或其他劳务勾当,而且,其外在默示形式也不属于实施职务的步履,其与实施职务步履之间也不存在内在联系。上诉状中所述的事实仅以凶手勾某的口供为按照,且与事实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不符,更不属于自认。是以,一审讯决是切确的。

  鉴于以上事实与法令,敬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要求,连结原判。

此致

  xx省高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倪德华

  代办代办署理人:吴清旺唐炳洪

  二○xx年xx月xx日

二审答辩状8

  答辩人:

  住址:

  被答辩人:

  住址:

  风险提醒: 一份严谨的平易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不是属于法院主管,是不是有需要写平易近事诉讼答辩状;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

  再有就是搜检诉讼主体是不是漏失踪踪,是不是有误;

  此外还理当寄望起诉不日和诉讼时效的问题。

  在较着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了了提出异议,经常能事半功倍,便可令对方“败诉”。

  答辩人因与原告_________平易近间借贷纠缠一案,遵循事实和法令提出答辩定见以下:

  风险提醒: 建造平易近事答辩状时,理当环抱原告在平易近事起诉状中论说的事实和出处进行。

  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晦气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实的”事实。

  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益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说起的事实,出格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同化错误”或都有背约步履的案件,答辩人更理当寄望若何“承认”、若何“回嘴”及若何“确立”自己的不美观不美观概念。

  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出处”和对方的“事实和出处”相匹敌。

  1、答辩人对从原告处借债______元的事实予以认可并愿意对还没有了偿的借债予以了偿,只是因为答辩人今朝经营吃亏,暂无力了偿,但愿原告方能够本着互谅的原则给以一按时代的不日,以便双方能够较为安妥的措置纠缠。

  2、答辩人对原告主张的未支出利息_________元不予认可,答辩人在前后向原告支出利息总计________元,同时因双方商定利息超出法令划定,答辩人恳请法庭能够依法予以必定利息金额,对此答辩人依法提出三点定见。

  1、答辩人已足额支出借债时代内的正当利息并了偿部门本金。

  双方当然对借债时代的利息了了为月支出金额为_______元,即月息利率________%,较着太高。

  遵循《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于审理平易近间借贷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划定》第26条的划定,即商定的利率不能超越年利率的36%,超越部门的利息商定无效。

  是以,答辩人对双方约按时代内的利息已足额支出并结余为_________元。

  2、原告对借债过时后的利息仍按约按时代的利息要求支出较着无按照。

  答辩人与原告在借券中对借债金额、不日,利息金额及支出不日作出了了了商定,需要声名的是双方对借债时代内的利息作出了商定,并未对借债过时后的利息支出作出商定。

  3、原告主张要求的过时后利息,答辩人认为对过时后的利息支出理当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较加倍合理正当。

  借债及利息约按时代届满后,原告仍然以借债合同约按时代的高额且不合适法令划定的利率要求支出利息,较着无事实和法令按照,连络我国的现行法令律例中,最高院《关于贯彻履行〈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平易近法典〉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第124条划定“借债双方因利率商定发生争议,假定商定不明,又不能证实的,可以对比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这条划定在司法实践中常见于对约按时代内利率争议的措置,但它仍包含和合用于过时利率的计较,是以,《定见》124条立法原意自己就搜罗了对比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较无商定的过时利息。

  所以说,以银行基准利率来支出过时借债利率最为合理、科学和精练,而且能与现行律例连结一致。

  3、答辩人对原奉告请中要求支出的背约金_______元,因双方在借债合同中无商定,其主张无商定的事实遵循,答辩人不予认可,其主张也于法无据。

  4、原告方主张讨要借债所发生的各类费用_______元,较着无事实及法令按照,答辩人不予认可,其也不应获得撑持。

  综上所述,答辩人对还没有了偿原告借债本金_______元愿予以了偿,过时后借债利息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必定利息金额,对其超失踪事实和法令的要求,请法庭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_________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风险提醒: 在答辩时,答辩人(被告)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寄望,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厦魅摘录或抄件,要照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

  列举物证,要写明甚么样的物品,在甚么处所由谁保留着;

  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实甚么问题等。

  此外,证据和证据来历,当然法令划定必需提交,但提交时的声名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令许可的规模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说中据有自动。

  附:

  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二审答辩状9

  答辩人张xx,因一审被告xx有限公司不服人平易近法院(xxx)平易近初字第xxx号平易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答辩人对上诉人的上诉事实和出处作以下答辩:

  1、一审法院作出一审讯决按照的事实客不美不美观真实。

  (一)恰是因为高空踩踏石棉瓦具有危险性,xx公司非论是在法令上仍是道德上都应在答辩人功课前提醒存在的危险,事实上森光公司不单没有提醒,反而了了暗示人在其上踩踏没有问题。

  另答辩人坠落处的石棉瓦因被下方的侵蚀性液体存放池挥发的侵蚀气体侵蚀后变脆,这一不凡气象xx公司并没有奉告答辩人,是以xx公司对答辩人坠落并受重伤的后果存在严重过失踪踪,理应承担抵偿责任;

  (二)一审讯决已对本案此外一被上诉人张x1应承担的责任作出判决,一审法院判决张x1与xx公司承担责任的按照不合,是以xx公司以被上诉人张x1应承担责任来辞让自己责任的出处不成立;

  (三)上诉人提出从螺栓分布来必定C型钢的位置,并提出其所认为的切确操作编制系事后推定,其实不能认定答辩人是操作失踪踪误。上诉人提出答辩人长年从事通风器的加工、安装营业,理当具有知悉安装的根底操作规程,答辩人之前从未闪现此类坠落气象,而此次答辩人功课过程中坠落,这刚好声名xx公司需要安装通风器的场所具有不凡的危险,加倍要求xx公司尽到危险提醒义务;

  (四)答辩人在xx区栖身一年以上有多种证实编制,上诉人提出的'证实编制仅是其中一种,答辩人在xx区栖身一年以上是事实,而且有其栖身小区的物业公司及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实、房地产权证予以证实。

  2、一审法院合用法令切确,审理法度楷模正当。

  (一)上诉人系基于对事实的否认来认定一审法院合用法令短处,遵循xx公司应尽危险提醒义务而没有尽到的事实,一审法院合用《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抵偿案件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注释》第十条但书的划定完全切确;

  (二)关于举证责任的分拨,本案系对没有实施提醒义务进行证实。

  xx公司没有实施提醒义务,就不会留下痕迹,如要答辩人供给证据来证实xx公司未实施提醒义务实为强人所难,而xx公司证实尽到了提醒义务,是对积极的作为进行证实,就应供给证据证实,并未背反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三)“一事不再理”中一事,必需是当事人、诉讼要求、事实和出处等一致,一审(xxxx)平易近初字第xxx号案件与(xxxx)平易近初字第xxx号案件当事人、诉讼要求、出处均不合,不属于统一诉,是以也就没有背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3、从本案的社会下场来看,一审法院判决公允合理,合适社会道德的要求。

  本案工作发生后,xx公司对伤者隔山不美观虎斗,在伤者经济坚苦的气象下,没有垫付一分医疗费用,也未到病院探望过伤者,而从一审的气象和上诉气象可以看出xx公司在一味的辞让责任,这与传统道德和化解矛盾构建协调社会的要求不相合适。

  道德虽不是法院判决的按照,但可所以权衡法院判决是不是公允合理的一个尺度。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合用法令切确、审理法度楷模正当,要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xx公司的上诉,连结原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二审答辩状10

  答辩人:__________

  答辩人就与一般生意合同纠缠一案,答辩以下:

  1、答辩人与签定的“委派外驻陕西省、西安市驻点发卖塑铝板合同书”部门条目无效。

  1、与答辩人之间系一种劳动用人关系。在双方签定“委派外驻陕西省、西安市驻点发卖塑铝板合同书”第一条第二项:“甲方每个月向乙方支出必定数额的根底工资,并享受甲方员工医疗、养老、失踪踪业、工伤意外保险等福利待遇”,可以了了每个月向答辩人支出工资且作为用人单元,为答辩人采办社会保险的事实。此外,在本合同中将答辩人称为“供销员”,将答辩人称为“供销员”,尽人皆知,“供销员”系为用人单元从事营业发卖工作的劳动者特定的称号。由此可以必定,答辩人系__________有限公司一名员工,签定的“委派外驻陕西省、西安市驻点发卖塑铝板合同书”是一份劳动合同。

  2、该合同第三条的条目无效。条目中“乙方未结算给甲方的货款在20____________年继续在顺延由乙方负责结算给甲方。责任由乙方承担”的划定,背反了我国的法令律例划定。遵循《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平易近法公例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勾当,承担平易近事责任”划定,劳动者作为法人企业的工作人员,为法人企业工作,谋益处,对外代表法人企业,发生一切权力和义务由法人承担。劳动者作为员工不理当也无能力去承担法人的法令责任,这是法令所了了划定和社会的共识。但__________有限公司强加要求答辩人独力收取货款,并承担未能收取货款的法令责任,这无疑要求答辩人承担了法人企业自己应承担平易近事责任,较着背反了《平易近法公例》第四十三条的划定。该条目背反我功令法令功令国法公法公法公法令划定,是无效条目。

  3、合同的第一条第一项的.条目有失踪踪公允,是无效条目。该条目就双方发卖形式作出划定。“乙方遵循市场需要用尺度订货单向甲方落单订货”;“凡甲标的方针乙方发出的每件板乙方必需保证百分之百将本合同划定的价钱货款结算给甲方”,从条目内容不难看出,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以经销商的经营形式来划定答辩人供销工作,答辩人只是企业员工,却被以要求从事经销商的工作,劳动者的权力与义务对等关系发生严重的倾斜,答辩人承担义务远远超越了享有权力,背反权力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显失踪踪公允,有失踪踪公允。该条目为无效。综上所述,该合同所划定答辩人承担还款责任的条目均属无效。

  2、__________有限公司要求答辩人支出拖欠货款没有法令按照。

  答辩人作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外代表法人企业,答辩人跟第三方签定塑铝板生意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和第三方,合同关系而发生权力和义务应__________有限公司和第三方享有或承担。答辩人在所有生意合同中,只作为员工,代表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定生意合同,并不是合同自己当事人。遵循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能向合同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力,合同双方不能打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肆意向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力。__________有限公司追欠货款,只能向生意合同中采办者主张还款权力。是以,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答辩人主张支出货款的步履是没有法令按照。

  3、本案已超越诉讼时效。

  我功令法令功令国法公法公法公法令划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本案中欠货款对帐单的对帐时刻为______5年1月25日,距今有两年零四个多月,已超越了法定的诉讼时效。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起还货款诉讼没有法令按照。

  以上答辩定见,请法庭予以考虑并采纳。

此致

__________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审答辩状11

  答辩人:李xx,女,1979年9月23日生,汉族,居平易近,住盐城市盐都区xx镇xx居平易近委员会向阳路666号。

  被答辩人:刘xx,男,1975年4月2日生,汉族,居平易近,住盐城市盐都新区xx村二组。

  被答辩人:刘xx,男,1971年10月11日生,汉族,居平易近,住盐城市盐都新区xx村三组。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道路交通事情人身损害抵偿纠缠一案,现作以下答辩:

  1、 一审法院剖断上诉人按责一次性全数支出假肢费用是正当且公允的。

  1、一审讯决的假肢费用尺度不高,且低于省里划定的相关尺度,在一审庭审中答辩人也提出关于假肢安装尺度低于省里的尺度但因为是答辩人申请法院咨询的,故不再另行申请。

  2、被答辩人认为只理当支出初度安装费用是短处的不美观不美观概念。遵循人损注释的相关划定,残疾辅助费用的改换周期、抵偿不日均参照设置设备放置机构的定见必定。盐城市义鼎假肢矫形器装配处事有限公司具有平易近政部天资批文其出具的定见具有证实力。答辩人认为理当按该咨询定见判决予以一次性支出。对被答辩人提出的有诸多不必定成分如春秋等,这纯粹是被答辩人回避责任的'说法。那么答辩人不由要问假定被答辩人存在不必定成分时,答辩人的权力到时向谁主张呢?且人损注释的第三十一条也划定理当一次性支出。此外假肢安装费用是对答辩人糊口质量下降部门的抵偿,是被答辩人必需承担的平易近事责任。

  3、假肢咨询费是假肢安装保证金纯粹是被答辩人的主不美不美观臆断。假肢咨询定见是答辩人在一审时申请法院咨询的,如同法医剖断一样收取相关咨询费用是合理的。

  2、关于精神安抚金应考虑本案中答辩人年数较轻且该工作对答辩人的身体和精神带来极除夜的疾苦。答辩人看到自己失踪踪去了一条腿,一度有轻生的设法。故这两万元的精神安抚金是合理的且也不足以填补对答辩人酿成的精神危险。

  3、本案中答辩人家庭承包客车营运,且答辩人介入经营治理和售票,另答辩人与丈夫高xx栖身在盐城市xx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宿舍区,故对答辩人按城镇尺度计较抵偿金合适法令划定。另关于残疾等第遵循市中院的划定多处残疾者的经济抵偿计较,只有一个最高伤残等第的,事实下场的伤残等第可以在最高的伤残等第之上,以最重的等第作为抵偿的首要按照,每增添一处伤残,则增添05级,但全数所加幅度不能超越一级,故本案中在答辩人一处五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时合并上升1级以四级伤残计较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一审讯决认定事实清楚合用法令切确恳请法庭依法驳回上诉

  连结原判。

此致

  盐城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李xx

  盐城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李xx

  出格授权代办代办署理人江苏珠溪

  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曙滨

  XXXX年XX月XX日

二审答辩状12

  答辩人:(一审被告)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答辩人因与上诉人xx(一审原告)合同纠缠二审一案,针对上诉人的上诉出处答辩以下:

  1、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实,应予连结。

  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之间存在奉求合同关系。xxxx年xx月份,上诉人奉求被上诉人采办x基金,前后x次向被上诉人的银行账户内汇入总计x元人平易近币,被上诉人便用其在xx基金的余额帮上诉人采办了总额为x元的基金,上诉人在被上诉人辅佐采办基金后,便一度自己亲手把盘,天天能够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基金的收益,直至x月xx基金的网站修复,没法打开。故上诉人称被上诉人并未将其转入的'金额进行采办基金这是站不住脚的。

  2、上诉人称其在x月份看到的基金只有代码,没有基金采办人的名字,这是没有按照的。被上诉人供给的《公证书》已很了了的提出,初度注册的用户需要挂号用户的信息,换而言之,上诉人在刚注册之时,是需要供给自己的身份信息,同时也是要本人的真实姓名才能进行注册。而这些基金都是挂号在上诉人的姓名项下的,上诉人称基金不能显示自己的姓名,较着是没有按照的。

  3、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定的《保证书》上,更能注解,上诉人已完成了奉求事项,协助上诉人采办了x基金。

  2、审法院合用法令切确,法度楷模正当,上诉人的上诉出处不能成立。

  原审法院在判决中合用了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四百是一条和《平易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划定是切确的。被上诉人遵循上诉人的挑唆完成了奉求事项,而上诉人在一审中要求法院判决消弭奉求合同,所以原审法院在法令合用上并没有不妥,是故上诉人的上诉出处是不成立的。

  基于以上的事实与出处,答辩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实,合用法令切确,法度楷模正当。故上诉人的上诉出处不能成立,答辩人恳请二审法院在审理后,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要求,依法连结原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xx

  xxxx年xx月xx日

  附:答辩书副本x份;

  证据材料x份。

二审答辩状13

  答辩人(一审第三人、二审第三人):张,女,1x年11月3日出生避世,汉族,住: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银河城X座33-6号。电话:13x0x316905

  答辩人于xx年x月xx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平易近法院送达的上诉人杨(原审原告)因不服(xx)中区行初字第3x0号行政裁定之上诉状副本。现答辩人遵循本案事实和有关法令划定,依法答

  辩以下:

  1、张与上诉人,申请河山成本和衡宇治理局发布权属各占50%的不动产所有权证,这一客不美不美观事实属实。

  购房时张与上诉人已商定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银河城A座33-6所有权双方各占50%,这一客不美不美观事实已经是(xx)渝五中法平易近终字第4x05号生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往后上诉人申请再审,重庆市高级人平易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后,又以(xx)渝高法平易近申字第65x号裁定驳回上诉人杨再审申请。

  二.重庆河山成本和衡宇治理局发布101房地产证0x字第13x90号房地产权证这一具体行政步履正当。

  张、上诉人与x联公司签定商品房生意合同后,依法申请重庆河山成本和衡宇治理局发布不动产所有权证。重庆河山成本和衡宇治理局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申请人的内容真实,正当有用,在法按时刻内向申请人发布不动产所有权证,没有任何背法的处所。

  三.原审裁定认定的上诉人诉重庆河山成本和衡宇治理局已过起诉不日,其事实认定清楚、合用法令切确,法度楷模正当。

  《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注释》中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步履时,未奉告平允易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不日的,起诉不日从平允易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理当知道诉权或起诉不日之日起计较,但从知道或理当知道具体行政步履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越2年。

  上诉人在一审中当庭陈述在xx年1月最早支出银行按揭款时,x联公司才将产权复印件等相关手续交给上诉人。这时辰上诉人如不知诉讼权,也已知具体行政步履的内容,起诉不日理当从xx年1月起算。

  此外,不动产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银河城A座33-6号权属证上记实时刻为xx年8月16日,该不动产在产权挂号中心挂号的时刻最晚也理当在"xx年8月16日"。因为不动产挂号具有公示、公信力,否则挂号失踪踪去意义,是以"xx年8月16日"上诉人杨就理当知道重庆河山成本和衡宇治理局发布101房地产证xx字第13x90号房地产权证这一具体行政步履的内容。起诉不日从xx年8月16日起算同样成立。

  是以,上诉人诉称合用年的起诉不日的出处不成立。

  4、上诉人诉称一贯在主张权力,这与是不是过起诉不日无关。

  上诉人把平易近法中诉讼时效的`间断与行政诉讼起诉不日混为一谈。行政诉讼起诉不日根柢就没有"诉讼时效的间断"的说法。

  5、上诉人多次向被上诉人寄函要求作变换挂号,被上诉人并不是行政不作为。

  被上诉人在xx年7月5日以渝地房登函(xx)57号回覆上诉人:…权力人可以申请更正挂号,申请更正挂号理当提交确认土地衡宇权力的法令文件或其他证实土地衡宇权属证书、土地衡宇权属挂号簿记实有误的资料…短长关系人申请更正挂号的,还理当供给权力人赞成更正的证实材料…可是上诉人没有供给材料。

  综上所述,上诉人陈述的事实和出处不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合用法令切确,要求二审法院依法连结原裁定,驳回上诉。

此致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

  xx年xx月xx日

二审答辩状14

  答辩人xx县人平易近政府名山街道处事处。

  法定代表人石,主任。

  答辩人现就Q等上诉人不服"()渝三中法行初字第00013号"行政判决提起上诉一案,作以下答辩。

  总的答辩定见是:一审讯决切确,应连结原判,驳回上诉。具体出处以下:

  一审是以上诉人在一审的起诉不属于人平易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规模而驳回起诉的;认定不属于受案规模又是基于认为管委会的回覆步履是几回再三措置步履。

  所以,本案的关头点是:要查明并析明管委会的回覆步履是,仍是不是是几回再三措置步履。

  而纵不美不美观上诉人的上诉,却漫无边际地除夜谈与此关头点无关的所谓事实与出处。

  答辩人认为:

  几回再三措置步履,是指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没有改变原有行政法令关系、没有对当事人的权力义务发生新的影响的步履。这类步履凡是发生于对当事人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措置后,当事人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述,行政机关经由审查,连结原本的步履,驳回当事人的申述。

  本案中,不能因为管委会方的回覆中没有"申述"二字,没有"驳回"二字,就不是几回再三措置步履。从素质上看,该回覆完全合适几回再三措置的步履特点。一是,没有改变280号衡宇的属性即"三峡沉没不予抵偿";二是,没有改变原名山镇人平易近政府(即现答辩人)遵循《关于措置旧县城衡宇搬场遗留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与各上诉人分袂签定的《xx县旧县城住房津贴和谈》中,所必定的行政法令关系。三是,没有对各上诉人的权力义务发生新的`影响。

  行政诉讼轨制之所以划定对这类步履不能提起诉讼,主若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几回再三措置步履没有对当事人的权力义务发生新的影响,没有组成新的行政法令关系;二是假定对这类几回再三措置步履可以提起诉讼,就是在事实上撤销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时代,这也就意味着任何一个当事人在任甚么时辰辰都可以经由过程申述的编制从头将任何一个行政步履提交行政机关或法院进行从头审查,有悖于行政诉讼设定的方针;三是假定将这类步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规模,不单晦气于行政法令关系的不变,而且晦气于行政治理相对人对行政步履的相信。

  综上,要求二审法院依法连结原判,驳回上诉。

此致

  重庆市高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xx县人平易近政府名山街道处事处

  代书:付律师

  x年xx月xx日

二审答辩状15

  答辩人:xx ,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避世,住任城区李营镇平店村

  答辩人因与xxx人身损害抵偿纠缠一案,针对上诉人的上诉出处答辩以下:

  1、任城区人平易近法院【20xx】任平易近再初字第2号判决书合用法令切确,上诉人认为合用法令短处,没有法令按照。

  任城区法院是接到济宁市审查院抗诉后,依法再审。切确合用《人身损害抵偿注释》更正了原一审时合用上法令短处,必定雇主抵偿雇员在雇佣勾傍边承受损害而遭到的损失踪踪。

  《人身损害抵偿注释》第8条了了划定“雇员在从事雇佣勾傍边承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办当承担抵偿责任。”是了了的划定,不附加任何前提,司法注释是最高人平易近法院连络审讯实践,对法令划定若何理解合用所做的指导,是具体判案的按照。

  上诉人按照《平易近法公例》第131条划定的“同化错误原则”认为理当减轻损害人的平易近事责任,属于理解法令短处、首先,雇主承担雇员在雇佣勾傍边的.损失踪踪,是无错误责任的不凡侵权步履,不合用同化错误原则;其次,针对平易近法公例划定的同化错误原则,《人身损害抵偿注释》

  第2条划定,侵权人有专心、重除夜过失踪踪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踪踪的,不减轻损害人的抵偿责任。上诉人在用工过程中,不采纳任何安然保障编制,存在较着的重除夜过失踪踪;最后,上诉人也没有任何证据证实答辩人存在过失踪踪。

  2、再审法院计较误工费时刻切确,有充实的事实按照和法令按照

  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提出有用地伤残剖断须合适三个前提:一当事人对伤残剖断有异议,并提出剖断申请,二人平易近法院赞成,三经双方配合协商必定剖断机构或协商未果气象下经法院指定。该案中山东金剑司法剖断中心20xx年4月28日作出的第645号剖断书,合适以上三个法度楷模要件,正当有用。原审法院按照《人身损害抵偿注释》划定必定误工时刻为4月27日合情合理。

  3、关于误工费尺度问题

  答辩人认为理当遵循市审查院抗诉定见按50.89元/天计较,再审法院按30元/天计较没有实施按照,答辩人家住李营镇,该镇被国家认定为国家级的落叶乔木育苗基地,村平易近的土地都已种植林木,靠经营林业为生,是以遵循山东省统计局发布的20xx

  年度农林牧渔业年度平均工资18576元,折合50.896元/天计较误工费,有事实按照,同时连络今朝的消费水平也合情合理。

  综上所述,恳请法庭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连结再审讯决1、二项,改判第三项误工费尺度按50.89元/天计较。

此致

  济宁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

  答辩人:xxx

  代办代办署理律师:xx

  20xx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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